女大学生约炮被拍性爱片 遭师兄要胁“肉偿”17次惨沦性奴咁反击
情侣间可能会拍摄“爱爱”影片增加情趣,惟一旦感情生变,可能带来无穷后患。台湾台中市1名女大学生早前使用交友app认识同校“师兄”,双方一拍即合相约发生关系,“师兄”更拍下“爱爱”过程,事后欲继续约炮时遭到拒绝,竟以性爱片威胁女方“肉偿”17次,否则公开影片。女受害人被迫沦为“性奴”,更在学校多处地方3度遭到性侵,最终无法忍受下去崩溃报警反击。案件提堂后,“师兄”愿意作出金钱赔偿,并和女受害人达成和解,被判缓刑4年,其间受到法律管束,以及参加240小时义务劳务和法治教育。
根据判决书,受害女大学生2021年11月透过交友app“Goodnight”,认识到同校不同科的洪姓“师兄”,当天相约到洪男住处发生性行为,洪男更用手机拍下性爱影片。
完事后洪男多次透过LINE要求女方约爱,但女方原本就只想要“一夜情”,因此拒绝要求,岂料洪男恼羞成怒,传送多个威胁讯息,“学妹这么不守信用,学长决定也要学习学妹的精神了”、“那妳就听话,不然就是这样,听一个月就好,之后保证让你无忧无虑”、“16个影片+照片,要算几次妳说吧”、“次数约完就删光不联络,啊妳(避孕)药可以开始吃了”。
眼见女方再度拒绝,洪男行动“升级”,传送先前拍下性爱影片威胁,“原本妳乖乖约,时间到我也不会复原的,啊结果妳在那边”,暗示女方若不继续与他发生性行为,会把公开影片。
女受害人担心影片被外泄,只好答应洪男,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在学校司令台、体育馆等地方被洪男性侵,前后总共3次,最后她无法哑忍崩溃报警。
洪男被检察官提起公诉后认罪,向“师妹”赔偿一定金额,以达成和解,洪男承认3个强制性交罪,分别被判处1年8个月、1年7个月,以及1年8个月有期徒刑,合共缓刑4年,缓刑期间内接受保护管束,而且需要参加240小时的义务劳务和法治教育,至于犯案使用的iPhone和SIM卡则被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