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除罩男街头“滴滴仔”疑当众小便 司机车上直击 网民:呠佢

撰文: 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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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市区,公共厕所真的这么难找吗?网上流传相片,显示1名将口罩拉至下巴位置的男子,在旺角兆万中心对开怀疑公然小便,过程遭旁边私家车司机“全程直击”并拍下罪证,引来网民讨论。

相关相片于多个网上群组流传,可见一名身穿绿色外套、背着黑色背囊的男子,将口罩拉至下巴位置露出全貌,在旺角兆万中心对开街头,挺着肚腩疑公然小便,旁若无人。楼主上载相片时,更加上“雕虫小技,滴滴仔@旺角兆万”形容,并以一条小蛇的表情符号遮盖相中男子下体。

照片一出即引来网民讨论疯传,有人笑言拍下照片的司机捕捉最应景一刻,“呠佢呀嘛”、“喺街又搞埋啲咁嘅嘢”、“好在无企喺架车侧边遮住屙”、“屙尿唔使除口罩嘅”。不少人则指近日随地便溺事件时有发生,质疑政府部门未有做好执法,“点解永远呢啲人唔见啲执法人员去处理呢?现在连旺区游客区都少见警察”、“人无自尊真无敌!”。

男子怀疑公然小便的过程遭旁边私家车司机“全程直击”并拍下罪证,引来网民讨论。(fb“香港时事热话关注组”图片)

根据《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任何人士在公众地方大、小便均属违法,初犯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再犯则更可被罚款1万元。

另外,当众便溺亦有机会构成公众地方行为不检,根据法例第228章 《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4条,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解释而在公众或无掩蔽的地方或其他不适当的地方大小便,有机会触犯在公众地方犯的妨扰罪,一经定罪可被罚款2,000元或监禁3个月。

配戴口罩方面,根据香港法例第599I章 《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5A(1)条,任何人在进入或身处指明公众地方或《第599F章》处所时,须一直佩戴口罩;而法例第132BK章 《公众洁净及防止妨扰规例》第8条则列明,任何人不得在任何街道、公众地方或公众看得见的地方大小便,以上两罪初犯者可被罚款5,000元,第二次或其后再度定罪可处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