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阿莫被告】台湾传媒人批评:他的问题不在侵权 而是品味低劣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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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网络红人“谷阿莫”,近年每星期都会剪辑及短评一套电影或剧集,并以打嘴炮及幽默方式来“x分钟说故事”,深得不少网友喜爱。谷阿莫日前首次被片商控告侵权,指他从互联网非法取得电影并加以重制。
港裔台湾传媒人温朗东撰文批评谷阿莫,“X分钟说电影”的手法是品味低劣。《香港01》 获得作者同意,刊登他的文章。

近年不少港台的网红都“参考”谷阿莫的说故事手法来提高吸引度。(谷阿莫facebook)

文:温朗东

合不合法、合不合理使用,不是我对“谷阿莫效应”的主要兴趣。我好奇的,是时代人的资讯爆炸焦虑。

报导、评论、懒人包……新闻市场也奠基在焦虑感上。世界太大,讯息太多,我们无能克制自己“好像我该知道这些”的念头,也不可能燃烧心智把所有素材烧窑成胚。只好看别人制作的精要版,聊以安慰自己说“这事我知道,大概是那样”。我在做的事情也是这样:把一些我觉得重要的议题,弄得简单点,让大家愿意关心一下,有个对话空间。但我没有办法欣赏谷阿莫。
 

谷阿莫也曾经用6分钟讲《你的名字》浓缩版(网上图片)

有几个穷极无聊的夜晚,我连续看了他的几只影片,觉得越吃越饿。隔了两三年,我上网看,类似作法的影片越来越多,我又看了一两个小时,还是越吃越饿。对我来说, 谷阿莫的问题不是在于侵权,而是品味低劣。

你当然可以喜欢看这类影片,就像我承认我偶尔也会想看一样。不过你可以不必把这种观赏欲望看得太正当--我们可以承认自己有些低俗的渴望,面对它,承认它就好。不必把它讲得多合理多重要。你想想你这辈子活到现在,经历了多少事,触碰了多少细节,有过多少感动与痛苦挣扎。有一天,有个人拿了你脸书相簿的照片,用了五分钟帮你整理了半生故事,跟其他人说,要了解你,听这五分钟就够了。

“你就是这样的人。”

“每个人不过是这五分钟。”

【谷阿莫被告】首次被片商控告 谷阿莫拍片解释二次创作合理权

8集共18小时的《哈利波特》,被浓缩成9分钟的谷阿莫版,被批评是不尊重创作人心血。(网上图片)
谷阿莫的问题不是在于侵权,而是品味低劣。

我不知道耶……有人这么对我,我会感到困惑,然后愤怒:你凭甚么剪裁我的人生,替我决定甚么重要,甚么不重要?你要用这种方式,说我的故事,为甚么可以擅自主张,不需要经过我的同意?因为这是技术创新?二次创作?法规过时?发展经济?市场需求?因为我嫉妒你拿我的照片,取得商业上的成功?你可以不懂我,那没关系的,本来就没有要所有人懂。但你不要宣称你懂好吗?

作为观众,看了五分钟等于看完两小时,有种“赚到了”的爽快感。
据台湾报道指,今次谷阿莫被2家片商提告,有关电影包括《多啦A梦》、《脑浆炸裂少女》、《近距离恋爱》、《模仿游戏(港译:解码游戏)》,以及韩剧《W两个世界》合共6部作品。
推动社会文化进步的,是这万千小时的尝试,不是你的五分钟。

每部电影,即使是你觉得再烂再无谓的电影,都有千百个细节。这些细节的产生、运用、排列组合,是用数十数百天、许许多多人的辛勤思索,耗费真实生命换来的。你可以说这是一场空,甚至一场恶梦,你完全有这样评价的权利。但你不要说我们花费几千几万个小时换来的情节,等价于你的五分钟。推动社会文化进步的,是这万千小时的尝试,不是你的五分钟。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作为观众,看了五分钟等于看完两小时,有种“赚到了”的爽快感。时间省了,东西拿到了。但“等于”并不存在,“拿到了”也并不存在。

你活了一辈子,也不可能看遍世间风景,看不完所有电影,了解不完所有人的生命。就是这么无奈。生命资讯是这么庞大,个体的时间是这么渺小。有时真的令人感到害怕。但真的不用害怕,人生就是那么的有限,故事就是那么的无穷。

活著,很短暂。

但我们可以不要让它显得更短。我们的生命有万千个细节,别人觉得无关痛痒,我们可以自己觉得很重要。我们也可以像尊重自己一样尊重创作者。我们可以简化叙事、提纲挈领,做纲要做导览做简报做评论。但我们不要说、也永远不要相信:那些简化的内容,与故事本身是等价的。

尊重故事的原始细节,其实就是尊重自己的生命。

【谷阿莫被告:专页】自辩:这是二次创作合理 传媒人:品味低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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