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送小孩上学搭上已婚主任 激战7次传露骨讯息 夫怒告竟咁判

撰文: 谢茜嘉
出版:更新:

台湾屏东一人妻搭上孩子小学的已婚教务主任,两人双双发展婚外情,于汽车旅馆及车上激战至少7次,互传露骨讯息,“想要你X入,用力冲撞我”、“对我凶残一点,不用客气”。人妻丈夫随后揭发事件向主任摊牌,主任原同意赔偿100万新台币(约26万港元,下同),惟一直拖延。人夫一怒之下将主任告上法院,屏东地方法院近日审理,判主任应履约赔偿,全案仍可上诉。

台湾屏东一人妻搭上孩子小学的已婚教务主任,两人双双发展婚外情,于汽车旅馆及车上激战至少7次,互传露骨讯息。(示意图/Getty Images)

综合台媒报道,判决书指出,人妻小芳(化名)与丈夫结婚后育有2名子女,2年前参加孩子小学家长会时,结识53岁已婚教务主任阿隆(化名)。人夫指控阿隆勾搭其妻子,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期间,两人不但单独约会,还至少发生7次性行为及互传亲密露骨讯息。人夫揭发事件后深感痛苦,马上找阿隆摊牌,阿隆当场承认婚外情,承诺9天内赔偿100万私了事件,以换取不被提告,人夫写下两页契约,惟阿隆其后却一直拖延未有赔偿,人夫决展开提告。

案件审理时,阿隆辩称虽有传送逾越男女间限的讯息,但双方并无付诸行动,而且谈判时双方根本没达成共识,提到即使通奸罪未除罪前,判刑也最多6个月,换算罚金为18万新台币(约4.7万港元),民事常见赔30万新台币(约7.8万港元),他早知道就不可能以100万和解。阿隆亦指,自己于教育机构任职,没相关法律知识,赔偿金远超自己的收入,人夫利用他心急的心态要求签字索偿是很不公平。

小芳出庭作供时忆述,有天送孩子到学校时,被阿隆叫住攀谈,双方因而认识,阿隆亦从学校LINE群组中找到她及加帐号。她半夜失眠睡不着时,阿隆都会对她嘘寒问暖,两人进而交往,并多次于汽车旅馆及阿隆车上发生性行为,被丈夫揭发奸情后,她被逐出家门,阿隆仍继续找她发生最后1次性行为。

法官判教务主任须向人夫赔偿100万新台币(约26万港元),全案仍可上诉。(Getty Images)

法官检视阿隆和小芳的讯息,阿隆曾说“我希望我们两个都可以一起高潮”、“心好痒,想进去,想着都硬了”,人妻回应“想要你X入,用力冲撞我”、“对我凶残一点,不用客气”、“你今天还偷舔,坏坏”、“是不是因为老婆更年期没兴致不跟你做了,你才要我…”。人妻还提及因泌尿道感染血尿,须到医院求医,阿隆也道歉“是我太用力了,对不起”,人妻回复“生理期刚结束时嘴容易感染”,足证明两人交往并发生多次性行为。

法官认为,阿隆为53岁已婚教职人员,即使非法律专业人员,在签契约时也不属于无经验的人,既然他侵害配偶权并签下和解契约,应履约赔偿,故判阿隆要向人夫赔偿100万,全案仍可上诉。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