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妈不喜欢我!台女与富二代男友只摆酒无签纸 离婚律师: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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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吕秋远 台湾律师
这位姊妹,公开宴客是不算结婚的,只有登记才算。虽然我听得出来你的声音很沮丧,但是,这件事你真的是赚到,否则请神容易送神难,以后你就知道了。
你说,你们认识五年,订婚一年,为了他,你把上海的工作辞掉,回到他乡下的家宴客。他在他家的公司上班,所以经济控制在他妈妈手上,因为他妈不喜欢你,所以他不能跟你去登记结婚。现在,你觉得很难过。

因遭男友妈妈反对而未能正式结婚,台女感到很难过。(《金都》剧照)

妈啊,你难过什么?夫人,这是大喜!有何难过之有?

跟所谓的二代结婚,到底有什么好的?让我们想像一下,你跟他结婚以后,生活是什么样子。

你“必须”跟他的爸妈一起住,必须,就是没得商量。他跟你说,等你跟他爸妈关系好一点,你们再搬出去,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你们关系永远不会好。婆婆看媳妇,通常重点就是第一眼,不行就是不行,你别想以后变成母女。他这么跟你说,只是想骗你先“暂时”住在他家,以后就会变成永远。讲难听点,他在自家公司上班,没有自己的谋生能力,他妈只要把经济大权锁紧,他就得乖乖回家,你拿什么跟他住外面?

爱?爱不能付租金、不能付房贷、不能付生活费,谢谢。

吕秋远预视台女嫁给妈宝富二代,将来生活会是何等悲惨。(《金都》剧照)

所以,你以后的生活,就是跟他一起住婆家,承受大大小小的婆家规矩,做人的媳妇就要知道理,晚晚去睡、早早起。你不能去他家以外的地方工作,大概就是在他家当会计,因为是自己人,所以月薪应该是三万以下,请忘记你在上海工作的高薪。接著,你不能、也不该知道你先生的薪水,因为那是他家的钱,不关你的事。第二年,你终于生下一个孩子,结果是女生,他们家开始冷言冷语,说你就是赔钱货。先生在婆婆的鼓励下,不小心认识了一个可以包生儿子的女人,你发现了,但无力阻止,先生光明正大的斥责你,你就是没有尽好媳妇的责任,所以他才会认识别人,要你接受,或是滚出去,女儿不准带走,是他们家的姓,你只能净身出户。你要分财产吗?作梦!他的名下可能没有资产,因为他爸妈还没死,家里不容他作主,就算有,所有的钱,都是爸妈赠与给他,你也不能分配。他们家虽然不喜欢女儿,但是既然是儿子的种,他们也就勉强照顾,从此以后,婆婆取代了妈妈,女儿跟他妈关系超好,对你的称呼,从妈妈变成了“那个女人”,你发现,你是家里的边缘人,一晃眼,十年过去了,这时候你已经是43岁,要离婚,一无所有,不离婚,生不如死,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先生外遇、女儿不亲、婆婆讨厌,你终于想到我了,要我帮你离婚。然而,这时候我也只能劝你停损,而你,却已经被剪掉了翅膀,没有任何工作能力。

想想就是地狱好吗?你怎么会觉得,他悔婚,让你觉得很难过?这简直就是要摆桌请客的天大好事,你在上辈子肯定有造桥铺路,才会在最后一刻,有机会让你的人生重新来过。

你问我,没有这段婚姻,你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哪有怎么办,你唯一该做的,就是好好去京都赏雪,重新找一份工作,优先照顾自己的情绪,寻求属于你自己就可以有的快乐。往后有伴侣,很好,不一定要结婚。要生小孩,也行,但也不一定要谁来跟你一起养。就作你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要等了,立刻去做,这样就好。

有人说,离婚治百病,你还没结婚,就可以立刻脱身,那是多么幸福的好事啊!

(文章标题由《香港01》编辑所拟。文章纯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