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中!风火轮摄车罅 遇的士客开门击中倒地 网民嘲抵死:完美KO
撰文: 卡洛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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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住啦!在本港法例下,俗称“风火轮”的电动单轮车不获批准使用,但愈来愈多人在路上不顾危险驰骋。一段“车Cam”影片在社交平台热传,显示深水埗一名男子踏着风火轮在马路上“摄车罅”,结果被正要从的士下车的乘客开门击中,男子被弹开倒地,其后自行爬起身,但片主不禁揶揄“完美KO”。
有网民在facebook群组分享车Cam影片,事发于前日(14日)下午约3时,涉事男子踏乘风火轮由元洲街驶入钦州街,往长沙湾道方向行驶,风火轮速度与后方电单车相近。直到黄金中心附近,由于前面有车辆停泊,男子遂摄入2部的士中间经过,却遭右边的士乘客不为意打开车门时重击,男子即时倒地,所幸伤势不大,下秒则可自行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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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引起网上热议,很多人都对涉事男子不予同情,认为他更理亏,“呢啲风火X真系害死人”、“抵死,咁钟意摄丫啦”、“条车隙又窄又有人都要摄埋去,攞嚟衰”,亦有网民批评风火轮本来就不合法,“无牌驾驶,无第三者保险,没有合法的牌费燕梳,报警第一时间拉自己”、“建议风火轮报警拉自己先”。
据《道路交通条例》(香港法例第374章),“汽车”的定义为任何由机械驱动的车辆,小型电单车、电动滑板及电动单轮车等电动可移动工具,预期属于“汽车”。由于运输署认为本港的道路及行人路过于狭窄及挤塞,这些电动移动工具不能与一般汽车共用马路,亦不适合在行人道上使用。
在本港道路或私家路上驾驶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触犯《道路交通条例》第52条所订的法例,初犯者可被判罚最高罚款5000元及入狱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