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颖车祸|应否移动伤者惹激辩 医生:就地急救存活率高近4成

撰文: 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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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艺人林志颖驾驶特拉斯自撞分隔岛后,在路人帮助下于火烧车前死里逃生,岂料民众的见义勇为却引发一连串唇枪舌战,起因为台湾眼科医生黄宥嘉在脸书发文表示“不确定颈椎有没有受伤而移动病人,有事绝对被告死”,引来艺人小祯不满直言:“这肯定是要救的啊!怎能见死不救?”对于该起争议,许多医生则对“怕被告”一说不置可否,转而呼吁全民应先普及急救观念才能救人救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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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宥嘉23日于脸书上发文评论林志颖车祸事件,指出教科书教导大众不可随意移动病人,若非后来车子爆炸,热心相助的路人反而有可能被告,“不是有没有读书的问题,而是我们也都被这世界跟法律训练得很孬!”并主张法律应放宽对救助者的刑罚。

此文一出掀起热烈讨论,除了艺人小祯出声批评,不少医生也就此事件发表自身看法。苏姓急诊科医生在个人脸书发文表示,各国之所以一直在鼓吹民众学习CPR、用AED,乃因民众的自发帮忙而抢救回来的生命相当可观。他也强调,救人的确不容易,所以更应推广急救教育,包括CPR、简易伤口处理、伤患搬运等措施,“让好意能够尽量都成为好的结果,而不是告诉大家这个动作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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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台湾澄清医院胸腔外科主治医生杜承哲也发文指出,为避免寒蝉效应,并增加民众到院前施予急救的意愿,台卫生署其实早在2012年就修订“紧急医疗救护法”,其中14-2条表明:“救护人员以外之人,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险,使用紧急救护设备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适用民法、刑法紧急避难免责之规定。救护人员于非值勤期间,前项规定亦适用之。”该条例也被称为台湾版的“善良撒玛利亚人法”,无论是什么学历,或是抢救后有任何不完美之处,皆可依紧急避难精神免除刑责,除非遇到坚持提告者还是有可能对簿公堂。

杜承哲最后也鼓励民众勇于助人,“如果能在救护车上得到心肺复苏术或AED救治,存活机会可以从1%提高到5%;若是上救护车前,就有AED施救,日本经验显示存活机会能提高到38%”,因此他认为每一个学过心脏按压与急救观念的民众都非常重要,而热心助人是台湾不可多得的良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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