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公路亮警示灯 影线区急切线后即关掉惹热议 警方咁回复
网上流传“车cam”短片,显示有警车于元朗公路1个分岔出口前亮起警示灯,越过影线切线后随即关上闪灯,引来网民热议。有人指警车或因执勤而紧急切线,但亦有网民不解涉事警车切线后为何即关上警示灯,“真系赶会即刻熄灯?”,质疑司机或滥用警示灯。警方回复《香港01》表示,当时该辆隶属新界北交通部的警车,正在快速公路巡逻并执行职务。
有网民前日(26日)于facebook群组上载“车cam”短片,指于元朗公路驾驶期间遭1辆警车亮起警示灯越双白线切线,无奈表示:“唔知讲咩好。”片中可见,事发时间为周六黄昏6时许,片主于元朗公路驾驶向元朗南及天水围方向靠左线行驶,驶至近唐人新邨交汇处的出口前,1辆警方私家车于右线驶近并打左灯示意。警车未有即时切线,之后亮起警示灯,直至公路出口前才越过分流人字形标记的“影线”切线,并随即关上警示灯继续跟随前车行驶。
事发经过逐格睇👇👇👇
片段曝光后引起网民讨论,有人认为楼主大惊小怪,指警车若遇上紧急情况,亮起警示灯或响警号示意便有权在安全情况下越线,“想投诉咪check下系咪on call做case,如果系紧急去call打横倒后行都得”、“一来佢唔系闸你而令你有乜危险,二来佢闪灯响警号代表执行任务,基本上同救护车一样”。不过亦有网民质疑事发情况并非紧急,路面情况亦毋须于影线区切线,质疑警车为切线滥用警示灯,“楼主同前车距离都几够,要cut完全无问题,点解要行影线先?完全无必要”、“其实执行职务系会着灯闪到尾,呢个摆明系贪方便啰”、“救护车系长揈灯处于紧急状态,而呢架警车只系行错路,揈灯要求人让畀佢cut,之后就熄返灯,即系一啲都唔紧急,根本两回事嚟”。
警方回复《香港01》表示,留意到网上流传的影片,当时该辆隶属新界北交通部的警车正在快速公路巡逻,并于元朗公路近44.3A里程碑发现一辆怀疑改装私家车,人员于是一直尾随该车辆驶近唐人新邨交汇处的出口,并发出左边指示灯欲跟随该车辆从左边出口离开,由于接近出口仍未能驾驶至左一线出口,人员于是亮著警车的红蓝灯警告灯号,在安全情况下横越影线以继续尾随违例车辆,最后人员于宏达路截停该涉事车辆并发出欠妥车辆报告。
警方强调,根据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60条,作警队用途的车辆获,豁免该规例列出有关道路标记的限制。
警车硬cut的士片疯传 网民质疑危险驾驶:条路无车根本毋须硬cut
去年网上亦有车cam片段疯传,显示有的士凌晨4时许于路面疏落的湾仔告士打道行驶时,遭1辆警车于短距离内“硬cut”,令的士需要急刹避免追撞。由于警车“打灯”示意后即连切两线,而事发时并无响号或闪灯示意正在执勤,加上路面没有其他车辆,有网民质疑警车未有留意路面情况,切线行为有危险驾驶之嫌。
警方发言人回应事件时表示,警员驾驶车辆执勤时,在任何情况下均应遵守相关的交通法例及以路面安全为首要考虑。港岛总区交通部会了解事件,如证实有人员违规,定必严正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