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男不开心打女友兼追讨交往费!挨告辩称︰她头部伤势是医美造成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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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恐怖情人!台湾1名男子心情不佳时与女友发生争执,竟动手狂殴女友,令其头部受伤,甚至逼迫归还交往期间支付的所有费用,涉款达9.3万新台币(约2.3万港元)。躁男挨告后辩称女方的伤势是由医美造成,他亦已归还“交往费”。但法官裁定被告“强制”罪名成立,判处2个月有期徒刑。

男被告本身心情欠佳,在车上和女友发生口角,继而动手殴打女友。(AI生成图片)

男被告心情欠佳 口角后打女友

台媒于今年6月报道,案件在士林地院进行审理,案发于2024年6月,男被告本身心情欠佳,在车上和女友发生口角,他大怒敲打方向盘,继而动手殴打女友,同时要求她归还交往期间由他支付的所有费用。女友因感到害怕,即日先后转帐总共9.3万新台币(约2.3万港元)。女伤者转帐后跑去超商,但因身体不适,要求男友帮忙召回救护车,之后她才报警求助。

辩称女友头上伤势是由医美造成

男被告否认对女友施以暴力,强调当时没有殴打女友,反指其头上伤势由医美造成,而他亦有把钱还给女友。

法官综合所有证据,认定女伤者头部伤势是由被告殴打造成。(AI生成图片)

被告判囚2个月 但可易科罚金

法官却认为,伤者多次作供,对案发经过、被殴打的位置等细节没有出入,加上医院诊断报告、医院和超商闭路电视画面等证据,均和伤者口供相符,认定其口供可信。法官表示,双方发生口角后,被告没有透过合法方式解决,反而出言恐吓,可见并不尊重其他人,法治观念薄弱,虽然他事后有还钱,但双方没有达成和解,裁定“强制”罪名成立,判处2个月有期徒刑,但可易科罚金6万新台币(约1.5万港元),全案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