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穷恶?包租婆拒借钱 前租客拳打兼持剪刀伤人:不借我钱就杀你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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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成就要出手伤人?台湾1名中年男子因经济拮据,“山穷水尽”下想起昔日租住物业的“包租婆”,要求对方借出2,000新台币(约500港元)遭拒绝。中年男扬言“不借我钱,就要杀你”,继而徒手殴打包租婆,并持剪刀割断其背囊孭带,甚至刺伤其手臂。包租婆遇袭后大声求救吓走对方,然后报警求助。警方事后拘捕涉案男子,法官经审理后,裁定被告“恐吓取财未遂”罪名成立,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

简男穷途末路,于是向前任的“包租婆”求借2,000新台币(约500港元)应急,但当场遭对方到拒绝。(AI生成图片)

山穷水尽借钱不果

台媒于今年6月报道,案件在桃园地院审理,59岁简姓男被告曾租住女伤者的单位,之后退租搬走。2025年2月3日下午2时许,简男穷途末路,于是向这任前任“包租婆”求借2,000新台币(约500港元)应急,但当场遭对方到拒绝。

简男挥拳打中包租婆鼻梁,出动预先藏好的剪刀,剪断其背囊孭带,继而刺伤其手臂。(AI生成图片)

挥拳打中鼻梁 用剪刀刺伤手臂

简男借钱不成便发穷恶,当场翻脸威胁“如果不借我钱,我就要杀你”,更挥拳打中包租婆鼻梁,又出动预先藏好的剪刀,剪断其背囊孭带,继而刺伤其手臂。包租婆遇袭后大声呼救,简男眼见事败,立即逃走,包租婆事后报警。

被告被判囚8个月

桃园警方接报调查后拘捕简男,他亦承认罪行,并在庭上向女伤者道歉,法官裁定被告“恐吓取财未遂”罪名成立,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案件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