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乘客给$100付$33车资 司机称冇钱找 结局反转:贴钱买难受

撰文: 朱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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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机随时都应带备至少100元的零钱,以供找续。惟近日1名女子在网上发文,表示早前与小朋友乘坐的士,下车时车资为33.2元,她便以100元支付,不料司机竟表示“冇得找”,还不停指责她,楼主虽提出使用其他电子支付方式,对方又称无法使用,扰攘一会,结果司机忽然找到零钱及提供找续,让楼主不禁痛斥“的士佬真系冇一个系无辜”。

楼主早前与小朋友乘坐的士,下车时车资为33.2元,她便以100元支付,不料司机竟表示“冇得找”。(Threads图片)

的士司机无法为$100提供找续

该名女子日前在Threads上发文,表示近日与儿子乘搭的士,车资为33.2元,当她拿出100元纸钞后,司机却直言无法提供找续,“仲要不停讲话俾人找晒,冇得找都算,唔使讲到好似我错咁,使唔使兜到够$100先落车啊?”。

楼主续指,自己并非支付500元大钞及要求找续,而且她询问可否使用其他电子支付平台又被司机拒绝,直呼“贴钱买难受”。楼主表示,最后的士司机忽然找到足够零钱找续,但仍然不停指责楼主,“落车嘅时候仲要继续讲,的士佬真系无一个系无辜”。

网民:妳话去警署,佢就会有得找

许多网民纷纷留言讨论,有人推测可能是目的地太近,车资又少,因此司机早已心生不满,“妳坐30几蚊,佢梗系问候妳”,有人痛斥涉事的士司机太过份,“60几蚊都冇得找过分咗啲”、“100蚊都冇得找,学咩人开工”,也有部份网民笑言楼主当时应叫司机载她到警署,对方便会立即有零钱,“呢个时候妳话搭多程去警署,佢就会有得找”、“同佢讲车去最近嘅警署兑钱”、“佢要兜$100,妳就叫佢车去最近嘅差馆,唔畀钱叫佢一齐入差馆报警!”。

楼主询问可否使用其他电子支付平台又被司机拒绝,直呼“贴钱买难受”。(示意图/资料图片)

法例这样列明

根据香港法例《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45(2b)条规定,出租车司机为给予乘客找续,须无论何时均携带不少于100元的港币纸钞以及硬币,即不少于10元面额钞票,或2元面额以上硬币达90元,及1元或以下面额硬币10元,若司机无合理辩解违反规定,一经定罪最高可罚款5,000元及监禁6个月。出租车司机若未能为港币500元或1,000元面额的纸币提供找续,则不属违法。

另外根据运输署发出的《香港出租车服务指引》,出租车车费找续指引部份提及,司机可要求乘客用500元或1,000元面额外的纸币及硬币支付车费;乘客如随身只有500元或1,000元以上面额,应在租用出租车前,询问出租车司机能否找续。

司机可在获得乘客同意下,前往指定目的地以外地方,让乘客找换零钱支付车费,但乘客有责任支付该额外行程车费。出租车司机应尽量满足乘客找续要求,如遇找续困难,司机和乘客应以互谅互让态度,共同寻求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