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新娘设37项条款严限伴娘:唔准变肥、唔准聊仔 人情要咁储?

撰文: 谢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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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生人只得一次,不少新娘为了让理想中的婚礼尽善尽美,会变得挑剔,结果造成别人的压力。外国1名新娘最近成为网上热烈讨论的物件,因为她对自己婚礼的严苛,要10名伴娘签下合约,当中包括了37项条款,例如不准伴娘变胖超过3公斤、婚礼上严禁戴有色隐形眼镜、gel甲等,而婚宴上更不能对男性示好,还要每月储40英镑(424港元)做人情,吓到不少网民批评新娘太专制:“你以为自己是谁呀?”

新娘要求10位伴娘签署一份合约,表示同意37项在婚礼前及婚礼当日必须遵守的规定。(Getty Images)

该位“哥斯拉新娘”(bridezilla)因为要举办心目中最完美的婚礼,要求10位伴娘签署合约,表示同意37项在婚礼前及婚礼当日必须遵守的规定,但因为条件太严苛,引来不少网民热议。

而合约内容不只针对伴娘的外貌,就连其言行举止亦受到规定。其中写明婚礼前禁止变胖超过3公斤、不能故意怀孕、不能搽有光泽的唇膏、不能戴假睫毛、不能戴彩色隐形眼镜、指甲油只能是纯色,发色只允许黑色或深啡色(若获事先批准可接受挑染),以及禁止在各方面试图“超越”新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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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新娘更严格要求伴娘们对婚礼的态度,例如不能试图说服新娘作出任何改变,服装试穿日及婚礼彩排日等禁止缺席(死亡或入狱不在此限,生病需附医生证明),婚礼当日不能说别人坏话、不能对男性示好,不能喝超过7杯酒等,甚至每个月要储存40英镑(424港元)作为伴娘在婚礼上的支出。

更离谱的是新娘甚至在合约中要求伴娘们交出婚礼前一星期5日的时间表,方便随时随地找到她们,又承认因为自己性格较野蛮,所以伴娘们不得让新娘的情绪变得敏感或是生气。合约中又指如果不同意上述条款,可以不签名当伴娘,并不会对新娘的友谊造成破坏,但签字后才后悔,就会完全毁了关系。

新娘解释,因为在网上看过很多关于伴娘的文章,合约完整地表达了她对婚礼的期望,“我拒绝承受更多压力,这点是绝不会让步的”。不过合约条款太苛刻,结果最后只有6位伴娘愿意签下合约。

不少网民感到惊吓,认为这样已超越伴娘要做的范围,等同是新娘的佣人一样,无自由之余更非常不尊重别人,“我有没有看错?真的很荒谬”、“如果是我,我会直接把这份合约扔在新娘脸上”、“她老公需要赶快逃”、“为什么还有人愿意签名”。

(英国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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