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住夫家不被尊重嬲爆 网红律师:另筑爱巢才能彻底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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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姊妹,你想谈的是尊重,但是我想谈的是一首歌,因为我想看到,我在寻找,那所谓的,老公的美好。而这三个事件,我相信不只三件,问题通通只有一个解答,就是,我看不到你老公的存在。
首先,烧香事件。当公公把香夺过去,老公应该要直接抢回来,然后严肃的跟他老爸说:“今日你抢香,他日谁祭你。”如果他老爸听不懂,就用嫌恶的眼神看着他爸,接着不耐烦的“啧”一声,还是把香交给太太。
其次,出门事件。当要回娘家,跟公公问安,公公不予回应,老公就应该大声的跟他老爸说:“今晚,我想来点特别的。”他老爸一定听不懂,然后老公就大喊:“回我老婆家!”保证公公一夜好眠,因为已经气到不醒人事。
其三,符水事件。当小孩半夜哭闹,婆婆要喂小孩符水,老公应该一口把符水喝干净,然后说:“有事,儿子服其劳,有符水儿子喝,真是以为孝乎!”趁着婆婆听不懂的时候,老公就趴倒在地四肢抽搐,婆婆很紧张的时候,老公就从地上跳起来说:“Surprise!”
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对吧?因为现实生活中,你老公不可能这么做,他只会默默的冷眼旁观,偶尔跟他妈说,“好了啦!”接着转头跟你说,“老人家就这样,你是要计较什么。”还会同场加映,“再怎么样,我也是她生的,你要我支持哪一边?”仿佛搞得自己最委屈,全世界都对不起他。可是瑞凡,你老婆住你爸妈家,不是她家,更不是你们的家。都几岁了,还住在家里,你是长不大腻?
婆媳或公媳问题的终极解决方案,根本就不是在于彼此尊重,同住在一个屋簷下,公婆就是认为,这是他们的家、媳妇应该要融入这个家,在这个前提下,尊重根本不可能存在。唯一可以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不要同住。夫妻结婚后,原本就不该与婆家或娘家住在一起。真要与婆家同住,先生就得承担所有败战责任。这件事没有公平可言,因为谁都想翘着二郎腿、穿着短裤内衣在客厅里看电视,既然老婆丧失了这个原本在娘家有的特权,遇到问题,就会全部是老公的错。借住在别人家,容易吗?就算老公愿意请支援收银也是没用的好吗?
什么?她要融入你的家?她跟你,已经有自己的家,如果还是认为她该融入婆家,最好全家就是你家。所以,关于婆媳问题。老公是答案,不变的答案。有了自己的住家,做什么都显得勇敢。两个人一起租屋,只有收获没有遗憾。与公婆同住,看的未来,永远赌烂。
相信我,这是每天都在离婚的律师,提出的衷心建议。
(文章标题由《香港01》编辑所拟。文章纯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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