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电单车少年猛撞 台警新扎师兄脑死 尽捐器官遗爱10家庭
台湾新北市21岁男警员杨庭豪周日(8月2日)凌晨驾驶电单车执勤期间,遭一名无牌驾驶电单车的17岁张姓少年撞倒,导致头部重创当场昏迷,送院急救后最终判断为脑死亡,家属忍痛同意捐出其器官,院方将于周二(8月4日)下午进行器官摘除手术,让杨庭豪遗爱人间。
杨庭豪当日凌晨与同事分别驾驶电单车前往支援处理一宗集体打斗,沿途开启警笛及警示灯,行经树林区大安路及俊英街口,突遭张姓少年从旁撞上,一度失去生命迹象,随即被送往亚东医院抢救,呈重度昏迷,院方将他送进深切治疗部。
一名深切治疗部主任形容杨庭豪脑部“已经像豆腐掉到地上,碎了。这样连救回来当植物人的机会都没有!”院方表示,医护人员一直努力抢救杨庭豪,惟他的脑干功能一直未有反应,经过24小时抢救,证实为脑死亡,在家人同意下,会把其器官、角膜等捐助10个受惠家庭。
亲属表示,杨庭豪是家中独子,个性独立、孝顺且充满正义感,成为警察帮助他人向来是其志愿,工作表现备受警局长官与同事肯定。
警政署长陈家钦周一(8月3日)上午前往医院慰问家属,表达关心与不舍,杨母哭道:“儿子很认真做事,可是却被撞,真的很冤枉。”涉事的张姓少年同日在母亲的陪同下,前往深切治疗部向杨庭豪的父母磕头下跪道歉,两母子一直说“杨妈妈,对不起”,场面令人心酸。
张母受访时透露来自湖北武汉,20年前嫁到台湾后与前夫育有一子,在儿子10岁时离婚,自此独力抚养儿子,为了生计经营槟榔摊,每月扣除房租、水电费只剩约2万新台币(约5300港元);由于家中经济状况不佳,儿子从高一开始就在超市半工读,翌年更决定休学转而到大卖场厨房内担任助理,每月薪金约1.5万新台币(约3960港元),大部分是用来帮补家计。
张母称,儿子事发当日上午11点半就开始上班,直到晚上近11点才下班,之后到新庄拜访友人,至午夜时分才驾车回家,由于当时视线昏暗,加上行车线显示为绿灯,以致在没有察觉下撞倒杨庭豪。她谓,惊闻儿子闯祸导致杨庭豪受重伤后深受打击,彻夜难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