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设冒犯侮辱言词清单 “戆居”及“厚颜无耻”均上榜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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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青年新政游蕙祯出席论坛时使用“扑嘢”一词,引起不少人讨论,同时亦引申出立法会会议时,议员用字是否恰当等问题。其实过往立法会曾就某些字词作裁决,认为该类字词不适合在议会使用。“戆居”及“厚颜无耻”等字,早年均被裁定为具冒犯性及不适合在议会使用的言词。

立法会网页中,有上载“被裁定为在其使用的语境下,对议员或出席有关会议的官员,具冒犯性及侮辱性的言词,或不适宜在议会使用的言词”列表,收录1996年至2014年被裁定为不恰当的用词。

梁耀忠是第一名被逐出会议厅的立法会议员。(资料图片)

首个侮辱言词案例

首个被订为“具冒犯性及侮辱性的言词”,为街工梁耀忠于1996年11月所提的“臭坑出臭草”论。梁当时发言批评只由400人组成的特首选委提名特首,是“臭坑出臭草”。梁亦因此成为首个被逐出立法会会议厅的议员。

陈伟业:“林公公”、“戆居”

除了“臭坑出臭草”外,“戆居”、“厚颜无耻”、“橡皮图章”及“仆街”等,均被订明为为对议员或出席有关会议的官员具冒犯性及侮辱性言词。2010年,人民力量陈伟业发言时,指阻碍香港政制发展的是“林公公、林瑞麟这一类的阉人”。当中“林公公”及“阉人”均被定为具冒犯性及侮辱性言词。

社民连梁国雄于2003年1月开会发言时,指民建联叶国谦“拍马屁拍著马春袋”,其后时任立会主席曾钰成要求梁国雄收回言论,最终梁国雄指“我郑重宣布叶国谦无拍马屁拍著马春袋”。

梁国雄发言时指叶国谦“拍马屁拍著马春袋”。(YouTube片段截图)

另外,2010年陈伟业开会时指,“特别所谓有些人教狗屎法律”,当中“狗屎”亦被裁定为不适宜在议会使用的言词。

被裁定为对议员或出席有关会议的官员具冒犯性及侮辱性的言词(例子):

你们戆居,欺骗甚么人?(1997 年 9 月 27 日)
有足够的橡皮图章在这里(1999 年 7 月 16 日)
却厚颜无耻,在发言期间据理力争(2005 年 3 月 16 日)
拍马屁拍着马春袋(2013 年 1 月 9 日)
好像一条狗般四处咬人( 2014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