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 7】退货条款“罗生门” 律师解构有冇得退? 

撰文: 张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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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 7及7 Plus风光不再,除了亮丽黑外,其他款式的收机价一直未见起色。果迷或是用家都必须注意,往年有“逃生门”之称的14日全额退货换货政策,今日开始不再适用,苹果职员更在客人付款前一刻即场称:“所有苹果产品,一出咗呢个门口(Apple Store),一律冇得退换。”但单据背面却出现14日内可以退款的条款,究竟有得退定冇得退?

记者找来一位已预约取机人士一同购买产品。

为解答“退换政策”疑惑,记者在中午时份,相约一名已预约买机人士,一同前往铜锣湾Apple Store取机。由于中午取机人数众多,先花40分钟排队,才成功进入店内登记。然后向职员提供预约资料及身分证明文件,数分钟内便可取得两部7 Plus。

苹果职员再三提醒:无得退换

不过在付款前,苹果职员再三提醒,“无论iPhone、iPad、Apple Watch,所有苹果产品,一出咗呢个门口,一律冇得退换。”一旦回家后才发觉有问题,职员就指,“都冇得退换,我哋会帮你维修,一切安排都要等公司决定。”如果用家想避免不必要争拗,须即场拆机检查清楚,有问题可即场要求更换产品。

大批已预约取机的市民,中午去到铜锣湾Apple Store取货,排队时间须时40分钟。

售货员口口声声说不得退货,不过翻看单据,却出现两种说法

 

单据正面写上:“所有从香港Apple Retail Store购买的Apple 和 Beats 产品不得退货或换货。”

 

单据正面则印上不可退换字句,明显前后矛盾。

单据背面如果你不满意所购买的Apple产品,请在购买日期后十四个日历天内将其连同原始收据和原始包装物退回。

苹果单据背面,仍印上旧有的14日内可退换政策。

律师:“不得退货”字眼较显著

单据上资料前后矛盾,互相抵触。律师黄国桐回复《香港01》时表示,“单据正面不得退换货的字句,明显比较显著,亦可被视为政策的更新,而背面的购买政策,明显系原有单据印刷,亦都较旧;加上职员在客人购买产品时,有清晰讲明新政策,所以旧有14日退换货政策已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