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惠向员工发内部通告系真㗎! 提同事警方无手令不得进入分店

撰文: 李纳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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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流传一份来自连锁家私店“实惠”发出的内部通告,列明分店属私人地方,如在正落闸或落闸时遇上警方要求入内,对方需出示委任证及手令,除进入逮捕“须予逮捕”的合法理由,其他理由均可以拒绝警方入内,并强调一切以顾客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为首要考虑因素。不少网民见状大赞实惠是良心企业,指引清晰,“支持实惠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香港01》向实惠查询后,证实该内部通知属实。

通告强调一切以顾客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为首要考虑因素。(网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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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流传的内部通告中,以“店舖紧急应变措施(四)危机管理”为题,向所有分店经理发出指引,文中表示鉴于近日各区出现频繁示威等公众活动,各店铺可能会遇到一些未能预计的突发情况,影响店铺正常运作,故公司制定危机管理计划,提供处理方针及程序指引。

通告中指,在不抵触任何法律及规管守则下,员工及顾客的人身安全为首要考虑因素,一旦遇上危害安全的突发情况,应立即落闸提早关门,并在安全情况下疏散顾客及员工;如店铺外有危险情况,可让顾客及员工留在店内,直至安全离开为止。

实惠昨日向员工发内部通告,列明分店属私人地方,如在正落闸或落闸时,遇上警方要求入内,需出示委任证及手令。(实惠fb图片)

如店铺正落闸或已落闸,遇上警方要求内进,员工需告知警方负责人分店属私人地方,不容许任何人包括警方进入,并要求对方出示委任证作纪录,“尤其要识别及认定负责指挥的警员”;如警方要求进入,员工应要求警方出示手令,如没有手令,员工应要求警方交代要求进入的目的。

实惠做法获不少网民大赞:

通告中特别指出,只有逮捕“须予逮捕”人士在店内才是可进入的合法理由,“其他理由都可以拒绝警方进入”,同时员工应要警方交待相信“须予逮捕”人士在店内的理由,以作纪录。通告亦提醒员工如有任何清晰或不确定的情况下,“可拒绝警方进入”。

《香港01》就事件向实惠查询,其发言人指通告属实,是根据香港零售管理协会的呼吁而发出,于昨日(1日)下午由行政部电邮给各分店同事,希望尽力保障同事及顾客的人身安全,亦确保公司符合所有法例规则。

不少网民见状大赞实惠是良心企业,指引清晰,“支持实惠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维护公司利益及保护同事安全,值得尊重”,有人亦指明白实惠担心警方一旦进入分店,“导致公司损失向边个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