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区大游行】便衣警高呼:警察执行职务唔需要展示委任证
撰文: 李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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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示威者周日(7日)举行“九龙大游行”,下午沿尖沙咀游行至西九龙高铁站,晚上有部分人聚集于旺角弥敦道一带;警方在晚上近11时清场,双方数度爆发冲突,有民众在创兴广场外的弥敦道拍摄到示威者质疑警员没有佩戴委任证,警员向示威者称:“警察执行职务时,系唔需要展示委任证。”
从读者提供的片段所见,当时一名身穿便服的警员身上没有警员编号或委任证,但就戴著写有“Police”字眼的头盔及持圆盾,联同多名军装警进行清场行动,期间一度与示威者对峙。
当时有市民质疑有关警员的身份,表示“都唔知你系唔系差佬”,该名便衣警员高声地谓:“警察执行职务时,系唔需要展示委任证。”现场民众随即喝倒采,纷纷要求他“讲多次”。
根据《警察通例》第20章,只要拟进行的工作不妨碍人员妥为保管委任证,警务人员在任何时候均须随身携带委任证。便衣人员不论是否当值,在与巿民接触和行使警察权力时,必须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证。如市民提出要求,军装警务人员须出示委任证,除非“情况不容许”、“出示委任证会影响警队行动及/或危及有关人员的安全”或“要求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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