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写不准一日去厕所多过3次 网民拒签约 HR:正常唔会执行
撰文: 谢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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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返新工签约,雇员必须留意合约当中有否“鬼祟”条款,以保障自己。有网民指,早前面试成功,签约时HR(人事部)职员称公司有条款写明:“员工一日不能去厕所多于3次。”楼主大感恐慌,但对方着楼主放心,“讲系咁讲,但正常都唔会执行”,惟楼主未能释疑,担心一旦签约便中伏,最后决定不签约。不少网民留言表示很过分,“坐监都唔会限去厕所喇”、“黐咗线呀个脑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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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网民近日于fb专页“奴工处”撰文投稿,表示早前面试成功,亦对人工及福利感到满意,遂约时间上公司签约。HR职员和楼主解释员工守则,称其中有条款写明:“员工一日不能去厕所多于3次。”楼主大感错愕,完全不同意该条款,“咁唔合理我真系签唔落”。
不过该HR职员又解释:“放心,讲系咁讲,但正常都唔会执行。”但楼主未能释疑,“又系呢招?‘正常’就应该有呢条黐线条文啦!”,最终他认为一旦签约便没有退路,最终选择拒绝签约放弃新工。
不少网民表示超过分↓↓
网民留言热烈讨论,表示公司做法等同限制员工自由,“合约系唔可以凌驾法例”、“女仔有月事咁点先?”、“3次唔限时我考虑吓”、“呢种公司都唔会正常得去边,如果唔执行,咁点解唔索性delete 咗佢”。
(fb专页“奴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