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台妈疑女儿爱学姐 吕秋远:当怀疑,已成首个伤害她的人

撰文: 热评
出版:更新:

大婶(编按:“大嬏”即吕秋远律师)您好:我知道你在挺同上不遗余力,读女校目前高一的女儿和我也是力挺同志婚姻,但是最近女儿有位学姊跟女儿走得很近,常常单独约女儿出去,甚至邀女儿去她家过夜跨年(我没有准),加上这位学姊很中性的装扮,我第一次看到照片甚至以为是男生,我开始感到不安,但我不是大力赞成同婚吗?如果是男生喜欢女儿,我替她开心呢!怎么自己遇到时却希望不要发生呢?我在想,是不是因为我从没想过会发生在我女儿身上,或者是因为这条路很难走,我担心他以后会被歧视、伤害,所以才会如此呢?请大婶指点。

吕秋远律师认为,不论交往对象是男还是女,自由恋爱是每个人都可以享有的权利。图为示意图。(电影《命运化妆师》剧照)

下载“香港01”App ,即睇城中热话:https://hk01.app.link/qIZYuEC5LO

以下为台湾律师吕秋远的回应:

妈妈你好,我不是挺同,我是挺自己。因为我知道,当我不为少数人说话,以后就不会有人为我说话。我想许多异性恋之所以愿意挺身而出,就是因为知道爱情与歧视向来不能并存,爱情是每个人都可以享有的权利,而反歧视是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义务。当然,还有反智,有许多反同者,事实上也伴随反智现象,这一点很令人忧心,因为会降低台湾的人口素质。

言归正传,你知道吗?打扮、长相类似生理男的女生,在高中是非常受欢迎的。所以,你女儿可以跟一个这么受欢迎的女生在一起,你知道有多少人嫉妒她吗?只是说,如果你不用生理性别来看这件事,我会同意你的忧心,因为高中谈感情,最后成为终生伴侣的情况不多,或许女儿会因此而受伤,毕竟她实在太受欢迎,我会建议你邀请这位同学来家里作客吃饭,好好了解这个人的个性、品行,然后拜托她好好跟女儿相处。有天不爱她了,记得诚实告诉她,你会带女儿回家。

台湾有妈妈担心就读高中的女儿,会与一名同校学姐交往,并反对她们一起过夜的约定。图为示意图。(电视剧《我的妈妈》)剧照

当然,高一就到伴侣家过夜,我跟你一样,也是不赞成的,但是这与性别无关,而是考虑到安全问题,跟未满十六岁的女孩有性行为是违法的,你应该很认真的告诉她们这件事。但是,“如果是男生喜欢女儿,我替她开心呢”这句话是怎么回事?就一个妈妈而言,男生与女生这两种生理性别,如果同时喜欢你女儿,最大的差异在于:“男生会让你女儿怀孕,但是女生不会”。从妈妈视角来看,你到底在担心什么?况且,如果是为了以后能不能生孩子的问题,就算她跟男人在一起,你哪来的自信,异性恋一定会生小孩?

好了,关于他们的爱情就这样了,其他没什么特别要跟你说的。

他们的路会不会难走?我不知道,可能很难,但这也就是我们要一起努力的,让我们的下一代,路可以平顺一些,毕竟人生挫折已经够多了,别再用人为的障碍让他们觉得了无生趣。担心她以后被歧视、被伤害,就要从你自己做起。你可能是她第一个愿意倾诉的对象,她不能跟你说,难道要她去跟陌生人说?当你用怀疑的眼神、拒绝的言语来质疑她的爱情,你就已经成为第一个伤害与歧视她的人了。

吕秋远指,当妈妈用怀疑的眼神、拒绝的言语来质疑女儿爱情时,便已成为第一个伤害与歧视她的人了。图为示意图。(电影《命运化妆师》剧照)

不过,其实学姐也可能只是她的好朋友而已,你想太多了。毕竟打扮中性与是不是同性恋其实并无关连,这也是一般人的刻板印象。每个人的装扮,大概也就是表现自我的方式而已,不必然代表这个人的恋爱倾向。好朋友一起过夜、逛街、研究功课,这也是很正常的。如果你把打扮中性就当作是不是同志的代表,某种程度上,是不是也有某些刻板的性别印象存在呢?

涉事学姐可能只是女儿的好朋友,毕竟打扮中性与是不是同性恋其实并无关连。图为示意图。(电影《命运化妆师》剧照)

最后,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教育部今天已经针对公投结果做出回应,把同志教育四个字解压缩,修改草案内容为“认识及尊重不同性别、性别特征、性别特质、性别认同、性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骚扰、性霸凌防治教育”。你不觉得应该给教育部很大的掌声吗?

虽然还是有很多不愿意思考的邻居、朋友与路人在拉扯这个社会往后退,但是台湾确实正在缓慢的进步中,请稍后,我相信,在我们一点点的努力下,这个国家一定会更好。

(文章标题由《香港01》编辑所拟。文章纯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