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夫妇丢低2岁女畀楼下照顾后失踪 好心邻居凑足一星期报警

撰文: 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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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台中市沈姓女子与宋姓男子在2015年底结婚,婚后生下一名女婴,但两人疑因经济因素,沈先在前年2月间离家出走后失联,后来宋也在同年3月间,把年约2岁的女儿丢给楼下邻居照顾后就不知去向,好心的林姓邻居帮两人照顾了女童一个多礼拜后,因为一直联系不到二人,只好通报市府处理,女童经社会局安置后,沈女与宋分别吃上遗弃罪官司,台中地院日前宣判,判宋8月定谳、沈女遭判刑7月,缓刑3年,沈女部分仍可上诉。

台中市沈姓女子遗弃2岁女儿,台中地院判她7月徒刑、缓刑3年。(联合新闻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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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指出,沈姓女子(42岁)在2015年12月间与宋姓男子结婚,婚后生下一名女儿,但两人疑因无力扶养女儿,沈女先在2017年2月间离家出走,随后与家人失联,宋则在同年3月21日上午,将约2岁的女儿交给楼下的邻居林姓女子照顾后,随后不知去向。

林女替宋姓夫妻照顾女儿长达一个多礼拜的时间,但因迟迟联络不到二人,所以林女通报社会局出面处理,社会局家防中心获报后,将女童进行安置,并报警处理,全案依遗弃罪嫌侦办,因沈女一直通知不到案,遭检方发布通缉,去年5月间遭警方带回询问,沈女承认,知道丈夫将女儿遗弃,但当天检方命她限制住居交保后,沈女仍对女儿不闻问,检方依遗弃罪起诉她,宋涉遗弃罪,已遭法院判刑8月确定。

沈女承认,知道丈夫将女儿遗弃,但当天检方命她限制住居交保后,沈女仍对女儿不闻问,检方依遗弃罪起诉她,宋涉遗弃罪,已遭法院判刑8月确定。(GettyImages/视觉中国)

台中地院法官审理后认为,沈女触犯遗弃罪,犯行明确,不过考量到沈女之前没有前科,加上女儿已经社会局安置,没有因沈女不履行扶养义务,而遭受到重大侵害,审酌沈女虽然未尽人母之责,但并非恶性重大的人,且在饭后也承认犯行,也配合社会局家防中心的评估,办理女儿出养的适宜,认定沈女有悔意,判刑7月,缓刑3年,缓刑期间,向指定的政府机关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的机构、团体,提供100小时的义务服务,且参加法治教育讲座,缓刑期间保护管束,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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