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9岁女恋上隔壁30岁叔叔 4年内性交278次 单亲妈妈得悉后提告

撰文: 向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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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名少女9岁时寄养在外公家,不料她竟与住在隔壁的30岁叔叔日久生情,更发生性关系,少女母亲得知后愤而提告。案件近日审理,两人平均每周性交两次,四年内共发生278次性行为,最终该名叔叔因“与未满14岁未成年性交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可上诉。

案件近日在台中高分院进行二审。(网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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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的少女出身单亲家庭,2012年母亲因工作忙碌,无法照顾她,便将她交由外公照顾,而涉事的叔叔就住在外公家隔壁。少女当时9岁,叔叔见她无人陪,常常带她出外游玩。由于少女从小缺乏父爱,相处后竟对叔叔产生爱慕之情,两人更成为男女朋友,并以一周两次的频率发生性行为。

直到2016年就读中二的少女因为交了男友而离家出走,被寻回后,男友误将少女和叔叔的关系告知少女母亲,母亲才愤而提告。

法院调查后发现,少女和叔叔平均一周进行两次性行为,四年内共发生278次性行为。案件一审时,叔叔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来叔叔道歉并赔偿60万元台币(约15万元港元),台中高分院近日进行二审,改判有期徒刑八年,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