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澳行人路上违泊电单车 遭黐满贴纸广告 网民:超靓艺术品!
香港不时见到电单车或单车违泊在行人路。昨日下午(29日)将军澳富康花园外,有网民发现两辆停泊在行人路多时的电单车被贴满贴纸,某些“贴纸”除印有“菜心苗”、“西兰花”、“芥兰”等字眼,更有人将富康花园管理处发出的通告贴上车身,再夹杂通渠及其他广告标语。其他网民留言大赞电单车变成“街头艺术品”,更有网民表示“菜档工人每日贴D(啲)”才有此效果。
不过亦有人质疑贴贴纸的行为或涉及刑事毁坏,大律师陆伟雄接受《香港01》访问时指,若然贴纸难以撕去并破坏电单车的原貌,车主可控告贴贴纸的人士“摧毁或损坏财产”。
网民文志伟昨日(29日)下午约3时在个人facebook上载多张照片,其后更转发至facebook群组“将军澳”,形容这是“富康花园路霸静态大战”,又称“城管/陀地联合出招,违泊车主先输一局”。照片可见,尽管墙上贴有“私家地方,违泊拖走”的告示,但仍有两辆电单车停泊在行人路上。电单车贴满贴纸,难以辨别电单车外壳的颜色,车牌亦被遮盖。贴纸大多是白底彩色字,部分印有“菜心苗”、“西兰花”、“芥兰”等蔬菜名称,当中亦夹杂通渠及其他广告。其中一辆电单车的车身更贴有由富康花园管理处发出的“重要通告”,通告呼吁商舖切勿“违例摆放物品”,否则会被即时清走。
不少居住在将军澳的网民对这两辆电单车颇为熟悉,有人称两架车已违泊逾3年,今年始成为菜贩等人的“贴纸簿”,“班菜档工人每日贴啲,都贴咗好耐先有咁嘅效果”。有网民笑指两架尤如“包咗花纸”的电单车非常“应节”,“系唔系圣诞礼物?车主要番嚟拆礼物?”。网民纷纷大赞两辆车“超靓”、“好似艺术品”、“可以放入博物馆”。
有网民质疑在电单车贴贴纸涉嫌刑事毁坏条例,大律师陆伟雄指要视乎贴纸的破坏性有多大。若是撕下后不留痕的“memo纸”便条,不会构成刑毁;假若贴纸难以撕下,而且改变或损坏车辆的原貌,贴贴纸的人士或触犯《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60条的“摧毁或损坏财产”,最高可被判监禁10年,不过他指出要先找出车主,方可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