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 Sir我手写我心撰“粤语租约” 律师:有法律效力

撰文: 赵楚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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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大学中国语言及文学系高级讲师欧阳伟豪(Ben Sir),于其facebook专页上载一份以粤语撰写的租约。(取自Ben Sir Facebook)

中文大学中国语言及文学系高级讲师欧阳伟豪(Ben Sir),3月25日于facebook专页上载了一张“粤语租约”,是用广东口语方式(即口语)撰写的。Ben Sir指“租约用粤语不是梦,同租客签咗新租约,好可能系香港史上第一份嘅广东话租约。问你死未”,Ben Sir一众followers均留言要求Ben Sir上载“样本”供参考,似乎大家对“粤语租约”都颇有兴趣。

倡大学学生会会章亦可以粤语撰写

Ben Sir回应《香港01》记者指,撰写“粤语租约”的目的是推广粤语文化。他希望将粤语套用于较正式的文件,从而扩阔粤语的使用层面,使其不止用于对话上;他笑言日后的大学学生会会章,或其他学术上的重要文件都可效法用粤语撰写,增加“亲切感”。

用口语写合约会否影响法律效力?Ben Sir指,只要合约双方均同意内容便可。而《香港01》记者亦询问过律师文浩正意见,他指撰写合约没有所谓“专用语言”,又或规定要运用“书面语”,只要双方对合约内容无异议,即使用“口语”,其法律效力便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