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夫︰喜欢跟我爱爱吗? 女儿惊揭母亲出轨大义灭亲 绿帽父怒告
当知道父母出轨,应该大义灭亲还是协助隐瞒,相信子女一定陷于两难!台湾高雄1名已是3孩之母的人妻出轨,与奸夫对话时内容极露骨,奸夫甚至问:“你喜欢跟我做爱吗?”而人妻则羞答“喜欢”。惟2人对话被人妻的女儿无意间看到,她惊揭母亲有婚外情,不但主动和奸夫摊牌,甚至大义灭亲把事件告知父亲。绿帽男立即和妻子离婚,同时向奸夫索偿75万新台币(约19.1万港元)。
法官审理案件后,认定奸夫侵害配偶权,理应和原告人的前妻合共赔偿60万新台币(约15.3万港元),双方各自负担一半金额,但考虑到绿帽男离婚时,前妻已和奸夫共同赔偿100万新台币(约25.5万港元),原告提起侵权赔偿的理由抵消,因此奸夫不用再赔钱。
奸夫︰你喜欢跟我做爱吗?
台媒于1月报道,判决书指出,姜姓女子和潘姓男子2002年结婚,2人婚后育有3名子女。到了2020年12月,姜女却和蔡姓男子陷入不伦恋,除了拍摄亲密合照之外,双方更互称“老公”、“老婆”,蔡男甚至传送私密处照片给姜女,询问“你喜欢跟我做爱吗?”,姜女当时羞答“喜欢”。
人妻女儿提质问 奸夫︰希望能谅解她
但纸包不住火,姜女的女儿透过母亲facebook帐号,意外现母亲和姓蔡男子有露骨对话。姜女的女儿主动找上蔡男,质问对方是否知道其母亲本身有家庭,蔡男却回答“知道,你妈(姜女)在家里很辛苦,希望能谅解她”。姜女的女儿事后将母亲出轨一事告知父亲,原意是希望父母好好沟通,但到最后双方结束19年婚姻。
绿帽男已获100万新台币 奸夫不需要再次赔钱
潘男不满蔡男侵犯其配偶权,于是怒告对方索偿75万新台币(约19.1万港元),蔡男未有出庭,仅用书面答辩,主张潘男在离婚时,自己和姜女已经赔偿100万新台币(约25.5万港元),认为潘男不应再索偿。
法官认定姜女和蔡男有多次性行为,判处潘男获得60万新台币(约15.3万港元),蔡男和姜女各自负担一半,但法官认同蔡男主张,潘男和姜女离婚时,潘男索偿150万新台币(约38.3万港元),当时法庭判处赔偿100万新台币(约25.5万港元),该笔金额已由姜女和蔡男共同支付,法官裁定该次款项已经包括今次赔偿金,蔡男不需要“二度赔钱”给潘男。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