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腥妻摊牌兼验DNA 证实10岁儿非亲生骨肉 人夫怒告奸夫外卖员
撰文: 田中贵
出版:更新:
戴绿帽已经惨,养大奸夫儿子就惨上加惨。台湾新北1名人夫和妻子育有3名子女,但妻子态度愈益冷淡,甚至不愿同房,继而离家出走,双方最终见面发生争执,妻子当时才透露早已出轨,10岁么子根本并非他的亲生骨肉,偷腥妻更进行DNA测试,证实么子生父是1名外卖员。绿帽夫怒告奸夫索偿10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法官经审理后认为金额合理,要求奸夫全数赔偿。
根据判决书,何姓人夫和张姓妻子婚后育有3名子女,一家人幸福生活,但到了2014年开始,张女不愿意和丈夫同房,甚至搬离住所,最终双方见面口角,张女透露和其他人发展婚外情,10岁么子并非何男的亲生骨肉。
张女随后为小儿子提出否认亲子关系诉讼,前往台大医院进行DNA亲子鉴定,显示儿子是林姓外卖员的亲生骨肉。张女更将此事告知何男父母,逼迫他签下离婚协议,何男最终忍无可忍,认为相关行为令他颜面无存,声誉受到严重损害,决定向林男索偿10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
但林男在庭上辩称,认识张女时,对方声称自己单身,他才开始和对方交往,并非故意侵害何男权利,而何男和张女2年前感情不睦,甚至争执是否离婚,当时张女已经告知孩子并非何男的亲生儿子,但何男坚持不肯离婚。何男一早知道自己配偶权被侵害,但拖到今时今日才起诉,明显超出起诉时效。
法官经审理后却认为,根据何男女儿证供,林男曾在小儿子出生前,和张女一家人出游,当时何男没有出席,正常人都会推论到张女应有或曾有婚姻关系,而且林男没有相关证据证明不知张女已婚。何男女儿更提到“有听妈妈对爸爸说弟弟不是他的亲生小孩”,不论张女何时告知,都可以确定张女当时并未透露小儿子生父的身份,所以未超出起诉时效,裁定林男侵害何男的配偶权,造成何男精神痛苦,林男应该赔偿100万新台币(约25万港元),全案可以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