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田私家车右转回旋处!逆线行驶再冲红灯 司机即举报:等收信啦

撰文: 桃乐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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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任我行系列!日前有司机分享“车cam(行车记录器)”片段,拍到有私家车于杏花邨以右转方式进入回旋处,并以逆线方式行驶,及后驶到灯位处,竟然无视红色灯号,直接驶过往前方离去。楼主不满对方危险驾驶,直斥“黐线”,又将片段上传到“影住驾”网上平台,表示已举报对方,“等收信啦你”。片段一出,有网民批涉事司机“(马路)炸弹”,“应该即钉(牌)”。

根据运输署网页显示,驾驶者驶入回旋处时,必须转左行驶;而逆线行车亦可被控危险驾驶,香港法例第374章 《道路交通条例》第37条“危险驾驶”列明,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险驾驶汽车,即属犯罪,可被判罚款2.5万元及监禁3年。

1辆本田私家车于杏花邨涉嫌逆线行驶,以及冲红灯。(FB“车cam L(香港群组)”影片截图)

该司机在facebok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上传片段,显示事发地点为杏花邨,近杏花新城商场对出位置。当时片主正沿着盛泰道行驶,其行车线因前方有堵塞,形容“等咗成5分钟先郁几个车位”,未几1辆本田(Honda)黑色私家车突然以右转方式进入回旋处,并从片主右方驶过。根据网上地图所示,本田私家车行驶方向路上划有白色倒三角形标记,两旁均设有“让路”标志,故明显涉及逆线行驶。

另一片段可见,片主当时正停于灯位处,交通灯讯号显示为红色,行人过路处则显示为绿色,亦有不少行人正在横过马路。涉事本田私家车继逆线行驶后,再无视红色灯号,直接驶过往前方离去。楼主直斥对方“黐线”,又贴出“影住驾”网上平台截图,表示已举报对方,称“逆线行驶入回旋处,逆线冲灯!等收信啦你”。

楼主贴出“影住驾”网上平台截图,称“等收信啦你”。 (FB“车cam L(香港群组)”图片)

片段引来网民哗然,纷纷批评司机涉危险驾驶,“(马路)炸弹”、“完全黐X线”、“塞一阵车都忍唔到,我建议佢都系行路啦”、“应该即钉(牌)”、“逆线,冲灯加老危,最少衰3样”。有人就好奇即使“衰2,3宗罪”,是否“只告1样”,获网民回复指倘若同一位置同时犯2条罪,大多数只会被控告1条罪,不过“片入边好清楚先逆线,成10个8个(车)位再嚟一次冲灯,系好清楚唔同位置,告两条罪”。

根据运输署网页显示,驾驶者驶入回旋处时,必须转左行驶。香港法例《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第18条“没有遵从交通灯的指示”列明,违例驾驶将会被记5分。违例者可能会被控告,若属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3个月及罚款港币5,000元;其后再定罪会被判处监禁6个月及罚款港币1万元。

另外逆线行车亦可被控危险驾驶,香港法例第374章 《道路交通条例》第37条“危险驾驶”列明,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险驾驶汽车,即属犯罪,可被判罚款2.5万元及监禁3年。

(FB“车cam L(香港群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