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吹风?的士乘客任由BB头手伸出窗片曝光 网民闹爆危险:黐X线
撰文: 桃乐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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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搭交通工具时,家长更应看顾好同行小孩!不过日前有网民分享长约36秒短片,只见有司机行驶期间,前方1辆的士后座隐约看见1名婴儿,不断将头和手伸出车窗外,画面更是维持近20多秒后,车上成人才将车窗关上。有网民批评该家长罔顾婴儿安全,亦怒斥“唔好搞到消防救护员劳师动众,唔好影响到救护”。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46条列明,的士乘客在车内或车上时,均不得将身体或肢体探出,或放在车辆之外,以致伸出道路上,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违反规定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被罚款港币5,000元,及监禁6个月。
楼主在facebook群组“车cam L(香港群组)”上传车cam片,指“队个BB出窗,感受夏天的风”。片段所示,当时片主正沿观塘绕道行驶,左前方的的士后座隐约看见1名婴儿,他不时将头和手伸出车窗外,又不时“拧头”回望后方,双手亦在车外“条条揈”,若然后方有车辆高速驶经,情况或相当危险。而上述画面维持近20多秒后,车上成人才将车窗关上,片段亦至此告终。
片段曝光后,不少网民批评该家长罔顾婴儿安全,直斥“黐X线”,“管佢又话管佢,唔管佢又乱咁嚟,呢啲咪香港人啰!”、“唔好搞到消防救护员劳师动众,唔好影响到救护”;惟有人猜测是否另有内情,“系咪BB想呕,又无胶袋之类,所以队佢出去”。
根据运输署网页显示,司机驾驶时切勿让乘客把身体伸出车窗外;而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46条亦列明,公共巴士、公共小巴或的士之乘客,在车内或车上时均不得将身体或肢体探出,或放在车辆之外,以致伸出道路上,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违反规定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被罚款港币5,000元,及监禁6个月。
(FB“车cam L(香港群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