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罪成】9月重审 伸张公义须再花多少讼费?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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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荫权在处理雄涛广播的数码牌照时,未有申报东海物业租务事宜,上周五(2月17日)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被判入狱20月。然而案件仍有一罪未决,法官已表明希尽快重审,并暂定今年9月重审,即审讯须重来一次。
曾荫权固然要再一次面对审讯,及再花另一笔律师费,但作为控方律政司的讼费,由于不能向被告追讨,故政府将须再花公帑提出起诉。

曾荫权尚有一罪须重审,政府须再掏公帑提起诉。(赖南秋摄)

曾荫权虽然已被判入狱,然而案件仍未了结,控方早前表示,因案件的严重性及公众利益为由,申请就陪审团未能达成裁决的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重审,即这场官司将会再来一次。

由于控辩双方均聘用了星级律师团队,曾荫权固然要自掏腰包,料他只就本次审讯期间的开支,已逾千万元,还未定其他开支,以及上诉及重审费用,费用大可能达数千万元。但律政司亦从英国聘用御用大律师及外聘大状帮忙,也要额外花上一大笔律师费用。

代表控方的英国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及资深大律师郭栋明。(伦星扬摄)
曾荫权聘用的英国御用大律师万江仪(左)及资深大律师邓乐勤(右)收费均十分高昂。(林若勤摄)

近年法庭大案不断,政府也常须聘请外援应战,据律政司早前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2014至2015年度把案件外判的开支,高达近3.35亿元,当中最大的一笔支出,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的“世纪贪污案”,律政司在133天聆讯期间,花费高达4600万元;若再加上2013至2014年度的1238万元,整宗案件外判费达到5800万元。

曾荫权案聆讯只是审讯约30日,但也聘用了David Perry QC,资深大状郭栋明及一名大律师,相信也须付讼费近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