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判囚】林郑回应加刑争议:律政司按证据提覆核是责无旁贷

撰文: 李彤茵 陈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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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郑月娥今午六时会见传媒时表示,坊间指事件是政治逼害或政治犯,是完全不正确的说法。对于有报道指刑事检控科高层不主张覆核刑期,她称,任何部门是一言堂,并非良好管治,若果因为有人持不同意见,就批评律政司司长或试图分化律政司内部,是不可取。她强调律政司基于检控的守则、适用的法律及手上掌握的证据提出覆核是责无旁贷。

林郑月娥强调覆核刑期上,绝对没有政治动机。(余俊亮摄)

上诉法庭日前处理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刑期覆核一案,三人由本来被判社会服务令,改为入狱6至8个月,事件引起社会反响,在刚过去周日(20日)有数以万计市民上街游行抗议。

特首林郑月娥今午见传媒时表示,由于明早要到上海的关系,不会主持明天的行政会议,所以今日先见传媒。她称,市民的言论、集会、示威的权利是受到《基本法》,政府亦会保障市民的权利,而上诉庭的判词亦有提到市民行使有关权利时,并非没有限制,而两宗案件皆涉及违法行为,故将是次事件是政治逼害或政治犯是完全不正确。

对于路透社引述政府高层消息报道,指刑事检控科高层不主张覆核刑期,林郑月娥称,政府内部鼓励同事不论职级要坦诚表达意见,不要因为是下属就对上司唯唯是诺,又指任何部门是一言堂,并非良好管治,而按她的经验,当推出大政策时,内部都会有不同意见,若果因为有人持不同意见,就批评律政司司长或试图分化律政司内部,是并不可取。她又指,律政司基于检控的守则,适用的法律及手上掌握的证据提出覆核是责无旁贷,而上诉庭接受申请,即代表律政司提出覆核是有法律理据,而且审判的结果是公开的,当事人亦可以提出上诉,但他们没有即代表当事人均接受自己是犯了罪。

林郑月娥称,自己作为母亲,理解三子妈妈的心情,并重提于2014年10月21日以政务司司长的身份与学联代表对话时,当中正包括周永康及罗冠聪,当时已向他们提到无论理想有多崇高,亦以合法、合情、合理的方式,以及不影响其他市民权利下表达意见,才是真正的民主精神。

对于坊间批评律政司作出刑期覆核是政治检控,以及受政治干扰,林郑月娥称这些指控都是完全无理据,强调不希望这无理指控,动摇市民及国际社会对香港法治精神的信心,而她个人作为特首要维护司法独立,对于部份人士对上诉庭的不满,以及对司法机构等作无理的攻击,表达极度遗憾,认为有关言论不只是伤害个别法官,更影响司法独立和法治精神,任何人称裁决受政治干扰,都是不负责任的言论。

她指,经过近几年的事情,市民对政府的信任减少,但律政司的工作对香港相当重要,是香港法律的把关人,更要维护法制精神。在任何一个机构工作去下决定,大家会作讨论及有不同意见,强调今次的决定不是偏私的做法,大众不应随意批评,而政府不需向市民交代每个决定的过程及内部的讨论,否则会直接影响良好及有效的管治。她重申,若外界再随意批评律政司司长的决定,是相当不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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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阵、新界东北发展关注组、社民连、香港众志等多个团体昨日(20日)发起游行,声援这些在囚社运人士,抗议政府对抗争者作出政治检控及打压,大会称未能统计是次游行人数,但预料是占领行动后最多人参与的游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