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宝龙考察香港|看见中共中央 摆正港人治港
原属国务院办事机构的“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正在组建成为直属中共中央办事机构的“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现任港澳办主任夏宝龙上周四(4月13日)起考察香港六天。夏宝龙本身是中共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所以此行明显就是代表中央巡视香港,但特区政府新闻公报却只形容他是“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办主任”,似乎仍然未能正视“中共”和“中央”的存在。
无论治港精英,还是普罗大众,或多或少都会有种感觉:夏宝龙此次来港调研的意义,将会远超2011年时任港澳办主任王光亚应特首曾荫权之邀来港考察三天之行。那么,除了逗留时间长一些、到访地方多一些,还有什么不同?又为什么会不同?
首先,夏宝龙不是“被动考察”,而是代表中央“主动巡察”。
过去12年,“一国两制”在港实践遇到空前挑战,对内深层结构矛盾日渐突显,对外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巨变,不但影响特区的安全和稳定,而且牵连国家的主权和利益。经历2019年反修例风波,中央不得不重整港澳战略和对策,打破消极和被动的区隔思维,推行积极和主动的融合举措,最关键的是理顺“一国”对“两制”的统领关系和授权关系,强调中央全面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的统一衔接。若以数学公式呈现,中央全面管治权 = 中央直接对港行使权力 + 中央授予香港高度自治权 + 中央对港监督权;所以,夏宝龙是次来港,既是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的体现,也是对特区高度自治权的检验。
必须指出的是,“中央全面管治权”当中的“中央”,并非只是“中央人民政府”,更是“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机构“中共中央委员会”。只不过,基于历史原因,中国共产党曾经淡化在港色彩,而是以“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作为“香港特区政府”的行政对口单位;直到经历2019年的混乱,中共终于一改以往的低调作风,更有自信地在香港出现。上月中旬由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把原属国务院办事机构的“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组建成为直属中共中央办事机构的“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可见中央将会更加直接地站上港澳工作的政治台前。因此,本身就是中央港澳工作领导人之一的夏宝龙来港,正是中共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呈现。
其次,夏宝龙的职级和地位,不但高于当年同样作为港澳办主任的王光亚,而且高于现任行政长官李家超和中联办主任郑雁雄。
一段时间以来,中联办和港澳办一样,都是国务院辖下的部级机构,所以在政府架构当中,主事官员都属“正部级”官员。不过,这种“同级”安排变相也导致“九龙治水”,协调效果不如人意;因此,中共通常会再根据党内职级进行人事布局,加以区分各个部门的层级关系。2011年王光亚来港考察的时候,整个治港体系正好处于这种混乱局面——王光亚虽是“正部级”官员,但只是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并以港澳办主任的身份出任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组员;而时任中联办主任彭清华,不但同样是“正部级”官员,也以中联办主任的身份担任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组员,而且早于2007年当选成为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即在党内地位比王光亚稍高一些。
不过,反修例风波也令中央意识到“九龙治水”的问题,故在重整治港战略和政策的时候,也着手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行改革。夏宝龙于2020年2月空降港澳办主任时,本身已是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位居“副国级”之列;而当时作为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的骆惠宁,则被委任为港澳办副主任兼中联办主任。同一时期,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升格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夏宝龙更出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如今即使已经卸下全国政协副主席,但在港澳系统仍是中央议事协调机构的领导要员。
至于同样直属于国务院的特区政府的首长,按理说也是“正部级”官员,但基于中央对香港的厚待,曾被外界视为似乎比中联办和港澳办主事官员稍高半级。然而,当中央逐渐理顺央港之间的权力关系和政治伦理,时任特首林郑月娥的位阶自然有所调整,不但明显低于作为“副国级”的夏宝龙,而且面对同样是“正部级”的骆惠宁时也说不上是“平起平坐”。不过,今年1月,原任国安公署首任署长的郑雁雄晋升中联办主任时,情况又出现些许变化,因为他目前并不是中共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的委员或候补委员。但无论如何,作为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的夏宝龙,明显是“高人一等”。
有趣的是,尽管治港精英也都明确感受到夏宝龙的“超然”,但特区政府“面对”夏宝龙时,却显得颇为“不自然”。
在政府新闻公告当中,都只形容夏宝龙是“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而在公开活动场合,官员和议员也是一时称呼他为“夏主席”,一时又把他唤作“夏主任”;但无论如何,他们都未有正视“中共”和“中央”的存在,而这种有意无意的回避,既是基于港府官僚的不知所“谓”,也反映了他们的不明所以。
明眼人都知道,特区政府之所以对夏宝龙此行隆重以待,最主要是因为他是代表“中央”主动来港巡察,而他能够与该行程性质相匹配的身份,绝对是他本身担任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的职位;可是,特区官僚却对“中共”和“中央”避而不提,而是搬岀“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这个“副国级”头衔,借以突显夏宝龙本人的领导身份和此行的重大意义;然而,那毕竟是个已经卸任的职称,如今继续沿用的话,难免造成一种“时空错乱”,可见那些官僚明显仍然未能突破直面中国共产党的心理关口,这种“和稀泥”之态也难免令人质疑他们到底能否直面香港问题所在。
有人或会反驳指,特区政府只是遵循过往传统,以“中央人民政府”作为“香港特区政府”的行政对口单位,所以采用夏宝龙在“政府机构”而非“政党组织”的职称。而且,即使是港澳办自身所发布的新闻稿所使用的名衔,似乎也刻意根据夏宝龙的工作性质作出些许区分——例如上周一(4月10日)港澳办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大会时,形容夏宝龙是“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但到上周四(4月13日)来港考察之后,则只称呼他为“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又如,据报夏宝龙抵港当晚出席特区官员和行会成员晚宴时,曾表示此行“经过习主席亲自批准”、“所以我带来习主席和丁薛祥副总理对大家的亲切问候”,同样没有提及这两位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党内职称。再者,新华社上周六(4月15日)报道夏宝龙在港出席“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3”开幕典礼时,同样只是沿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
一个可能的推论是,无论是港澳办或新华社,似乎都对夏宝龙是次考察香港的名衔使用有所共识,统一使用他在“政府机构”而非“政党组织”的职称。然而,最高领导人习近平去年7月1日来港视察时,新华社通稿所使用的名衔却是“中共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两者处理方式明显有别,到底标准为何?不过,无论官媒如何称呼,特区政府的新闻公报仍只使用领导人在“政府机构”而非“政党组织”的职称。
退一步说,有关做法有其历史逻辑,但恐怕已经未必符合时代需要。当“一国两制”在港实践已经进入全新阶段,中共对于“党政合一”的国家治理认识也越见清晰,港府那些官僚是否也应该换换脑袋,重新确立央港政治伦理?事实上,《党和国家改革方案》之所以把港澳办从“国字头”改成“中字头”,并且订明要在六大方面承担“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三项职责,正正折射中央在用战略性的“范式改变”对应香港一直以来的“不变”,同时又用原则性的“方针不变”鼓励香港大胆“蜕变”。
试问,香港又怎能继续“以不变应万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