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人司法公义・下|缺乏具体指引 公平审讯仍待何时?
独立记者、《志》传媒创办人关震海将横跨三年的专题报道“聋人司法传译制度”编辑成《看不见的说话》一书,透过第一身的旁听、调查、访问,将聋人和听障人士在执法和司法程序中的沟通障碍和不公遭遇记录下来。他发现,问题源自制度和指引的缺失,导致有关人员无法理解聋人和听障人士,更未能提供恰当支援。
“聋人司法公义”报道下篇
制度无王管
自然出问题
《看不见的说话》记载了在2019年至2022年间发生的六宗案件,当中聋人和听障人士的不公遭遇可谓“千奇百怪”,最荒谬的是执法和司法机构会将“无法沟通”的人视为“有精神问题”。这种“污名化”指向的是聋人司法传译制度的缺失——有关“缺失”既“允许”警方和司法人员将聋人视为“有精神问题”,也“允许”他们以不尽责的态度和错误的支援方式,应用到整个侦查和审讯程序之中,将案件牵往错误的方向。
2019年弱听少年罗镇杰袭警案正是其中例子。罗镇杰的助听器与法庭提供的耳筒“叠声”,又因传译员戴口罩而未能读唇,不能准确理解提问与供词,结果错误承认“一时冲动打警察”的口供,而代表律师亦错误同意该说法,因而被判袭警罪成。
当时坐在旁听席的关震海,目睹“冤案”的发生经过:“裁判法官郑纪航当时问他两条问题:‘他(警察)从来没有向你(罗镇杰)要求说对不起,我知错了’,罗镇杰都听错。问题是,我们(旁听人士)在第一庭时已经发现他听不清楚。”惟裁判官及辩方律师始终没有发现问题,更难谈及时矫正错误,甚至表现得颇为“不耐烦”。
对一般人而言,“不耐烦”无非是对着聋人和听障人士的助听器大叫大喊,然后避免沟通。但当执法机构和司法机构也对他们“不耐烦”,恐会铸成“冤狱”。
罗镇杰案幸得上诉庭法官张慧玲指出辩方律师、事主及裁判官三方出错,因为上诉人可能未能完全跟上审讯内容。案件得以发还重审,上月底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并安排誊写员即时概括聆讯内容供被告审阅。不过,2019年聋哑人士MHL非礼及袭击案,却没那么幸运,被告MHL上诉得直之前,经已遭受了9个月的牢狱之苦。
MHL案未能厘清案情
无法沟通竟照判入狱
MHL被控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多次非礼他的长女、次女及幼子,更涉嫌袭击次女及妻子。事件最初由次女揭发,她借母亲电话向姑母投诉,父亲MHL在同睡过程中触控自己的阴部及姐姐的胸部、臀部;当MHL得知次女指控后,被指拉扯次女头发,将她的头左右撞向两边床褥及床边柜,并以箍颈报复妻子。MHL最初被裁定对次女的非礼罪和袭击罪成,入狱9个月和罚款3,000元。
这是关震海第一次在法庭旁听的案件。他观察到,扑朔迷离的案情没有在侦查和审讯期间得到厘清,反而因为执法人员和法庭对聋人的不当对待,令案情更添云雾迷蒙。
“MHL与警方安排的手语传译员第一次见面时,已经无法与对方正常交流,无法录口供。惟一个月后,警方安排了同一个手语传译员。这显然是放弃状态。”关震海表示无奈,“先不论事件谁对谁错。试想像,你作为一个侦查人员,属健听人士的MHL妻子及其两个女儿,都有详细的口供纪录,但MHL的是空白一片。这是非常不公平。”这种“无法交流”延续到审讯结束,辩方基本盘问期间手语传译员也屡屡出现“传译错误”;即使辩方曾经要求撤换手语传译员,却遭区域法院陈仲衡法官拒绝。
在关震海看来,法庭始终未有厘清案情,“例如其中一个关键环节是,次女与长女在MHL床上玩时,被MHL触碰下体。那她们到底是卷住被玩,还是盖着被玩?他跟法官、手语传译员根本无法正常交流,而庭上一问不到,就skip(略过),一问不到就skip(略过)。整件事很荒谬。”他解释,上述案情会影响到法庭如何理解MHL的行为动机,如果是在“盖着被玩”的情况下触碰到下体,可能是意外导致的。
翻查判决书,不难发现有颇多疑点。控方控告MHL非礼和袭击控罪的基础,主要来自长女、次女和及幼子的录影会面内容,但没有提及被告的证供然而;而且,法官指长女和幼子证供受母亲,但并没有解释为何信纳次女证供。至于MHL在庭上作的证供,法官一方面撇除可能因法庭手语传译员与被告人沟通可能出现的问题,另一方面又指被告是一边作供一边捏造和修改证供,裁定他是一名不诚实、不可靠的证人。
可是,法官如何确定MHL自相矛盾的证供,与传译错误无关?关震海坦言,“当时辩方律师邀请了手语传译员监察转译情况,发现了很多错误。”案件最终获高等法院上诉庭推翻,因为未有足够的证据证明MHL触碰次女下体是有意为之。
“冤案”成功上诉
是绝无仅有的“侥幸”
在制度仍未完善之前,“冤案”得以成功上诉,是一种倚重于个人道德和职业操守的“侥幸”。聋人在录口供和法庭应诉时均无录影,个中纵有传译错误,根本无从查考错误。关震海笑言:“你又不是政治人物,又不是什么大人物,为什么要录影?”
事实证明,这种“幸运”的确不常发生,像2019年聋人张中杰刑事毁坏案——张中杰与友人争执期间涉嫌损毁对方水桶,因而被控刑事毁坏;然而,张中杰指在警方拘捕和调查过程中,手语传译员拒绝让他寻求律师和其他手语传译员协助,又在录口供时扭曲他的语意,自说自话地帮他认罪求情,更在庭外怂恿他认罪,他最终在压力下承认案情。
警方未有提供其他辅助工具录口供,更无录影手语转译过程。纵使张中杰去信警察投诉课,但在涉事手语传译员拒绝配合之下,没有其他证据“翻案”,案件石沉大海。
“令人欣慰的事,张中杰的太太一直支持他,帮他投诉、向媒道揭发事件,他才撑到今时今日。”关震海坦言,聋人要获得公平的执法和司法审讯,仍有很远的距离。他忆述,曾有警察问法庭的手语传译员,如果在落案室遇到聋人,要怎样应对,“你会发现,警方很怕为聋人落口供,因为无指引、无资料,他们不懂应对,怕出事......警方不懂应对,就很容易‘嬲’,‘嬲’就容易‘忟’,‘忟’就赶你走,不录口供。”
关震海始终认为,政府应该向法庭、警方和惩教人员制定清晰和具体的基本指引:“例如涉及谋杀的案件,能否写清楚至少要两个手语传译员。而本港手语传译员与聋人和听障人士人口比例300:1(本港现有3000名聋人和弱听人士会手语,但仅有17名司法手语传译员),能否进一步提高至五十人?他们的工资又是多少?要受怎样的传译训练......而聋人法庭需要用更长时间审讯,法庭是否可以预留比普通法庭多1.5倍时间,处理相关案件?”
平机会指引“大而无用”
正义女神可否听见聋人呐喊
可惜,这些建议并未纳入平等机会委员会早前释出的《聋健司法平等:供残疾人士、法律工作者和参与司法程序人士参考的指引》。《指引》只是要求司法机构需要根据聋人和听障人士的听力程度、表达能力和语文水平有需要预备多种不同形式的辅助服务和科技,例如纸笔传译、聆听辅助装置、即时字幕员、手语传译员及口语唇读传译员。
“这些资料法庭都知道了,需要你(平机会)写吗?”关震海批评《指引》“大而无用”,说要增加、说要改善,却无具体数字和内容,“这只会揭露平机会作为一个为弱势社群争取平等的机构,不理解聋人和弱听人士,亦不理解他们在执法和司法程序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他们(平机会)未曾走进法庭(聋人法庭)。”他续说,“未必能够改变到社会,但你可以知道问题所在。《看不见的说话》正是要希望聋人和听障人士知道自己的权利,原来警察和法庭会这样做,那他们就可以保护自己。”
接受《香港01》专访的最后,关震海有些感慨。他形容每一个议题式的报道,都是一场“马拉松”,一做就是好几年,而要留住议题,打破社交媒体上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信息墙”,更是“难上加难”,“专题今时今日,好容易‘潜水’(无人关注)。”
其实,在访谈间,他一再强调报道颇多疏漏,也缺乏人力物力做好旁听工作。他明言,出书的另一个目的,是让更多旁听人士——涉案人士的家属和关注群体,学会记录和发现审讯的问题。虽然法庭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荒诞事,但不能灰心丧志,因为改变往往悄然而生。正如关震海这场经年累月的“马拉松”,换来了不同媒体断断续续的报道和平机会为回应聋人司法审讯争议所推出的《指引》,还有《看不见的说话》。
采访当天,我们身后正好是“看不见”的正义女神,不知道祂可否听见聋人的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