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滴滴整改接近尾声 内地平台监管仍有后续
滴滴的天价罚款尘埃落定。上周四(7月21日),国家网信办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在答记者问中,网信办明确列示了滴滴出行16项违法事实。这是中国监管部门再一次向大型互联网企业开出的巨额罚单,金额仅次2021年4月对阿里巴巴开出的182.28亿元罚单。
按照监管部门定性,滴滴全球存在违反《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违法违规行为。从网信办的措辞看,“拒不履行监管部门的明确要求,阳奉阴违、恶意逃避监管”、“违法违规运营给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数据安全带来严重安全风险隐患”,都属严重的指控。
网信办开出的罚单高达80.26亿元。是滴滴上一年度营业额(1,738亿元)的4.6%。滴滴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公开,所以无法得知网信办作出该行政处罚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文。但从《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6条(对情节严重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可以看出,滴滴因其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受到了接近“营业额百分之五”的顶格行政处罚。
而对于滴滴的产品何时能够上架,官方依旧没有给出答案。滴滴从2021年7月配合调查以来,所有产品已下架一年有余,这种时间成本对于滴滴来说也是难以下咽的苦果。
今年4月16日,滴滴宣布启动美股自主退市程序,并称在完成退市前,将不会在任何交易所申请上市。宣布当日,滴滴市值跌至111.16亿美元,较上市时跌去了500多亿美元。
近年,中国金融监管层曾做过多轮窗口指导,引导已经在美国上市或赴美上市想法的企业回内地或在香港上市。滴滴赴港上市也只是时间问题。
内地去年实施的《数据安全法》,要求中国境内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向任何外国司法部门和外国执法部门提供存储在中国境内的任何数据;网信办之后要求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互联网平台营运者赴国外上市时必须申报安全审查,政府部门将评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者大量个人资料被外国政府影响、控制、恶意利用的风险”。如今对滴滴的处罚,应可视为这两年对平台型企业“整改”告一段落的标志性事件。而一旦滴滴“顺理成章”返回港股IPO,届时就将是中概股回流的一个样本示范。
其次,对滴滴的处置也将促进互联网企业对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合规治理。据网信办公布的消息,滴滴公司共存在16项违法事实,而“过度收集用户信息”是其中一个重点。这些过度收集的用户信息多数与打车行为无关,而滴滴通过这些信息,却可以分析研判用户的上网行为,显然已经超出了合理范畴,侵害了用户个人权益。
去年9月17日,网信办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利用三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治理机制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算法生态规范的算法安全综合治理格局”。此次对滴滴的处罚,一定程度上也可算是对算法处罚的第一单,相关法规相信还会陆续出台。
详细内容请阅读第327期《香港01》电子周报(2022年7月25日)《滴滴“落地”三大看点 福兮祸兮?》。按此试阅电子周报,浏览更多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