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官地|连续三年有逾千幅官地“晒太阳” 谈何解决房屋问题?

撰文: 刘彦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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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经常以“土地短缺”为由,解释为何迟迟无法提供足够土地供应,甚至因而动了开发绿化地带及湿地缓冲区的念头;然而,即使撇除当局本可向地产商征收的农地和预留作乡村式发展的丁地不计,单是在2018年至2020年间,每年分别就有1616幅、1606幅、1283幅由地政总署管理的未批租政府土地,但期间当局只是透过短期租约批出343幅地,而且最长需要6.5年处理。这不禁令人质疑,土地问题如此严峻,但特区政府似乎仍然慢条斯理,甚至是大模厮样地浪费土地资源?

香港房屋土地问题困扰港人。(李泽彤摄)

为未有的供应而沾沾

土地问题到底有多严峻?规划署《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规划远景与策略》推算由2019年至2048年间,包括房屋、经济发展、公共服务、运输基建在内合共需约5,800至6,200公顷。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于去年10月声称已开展项目可供应3,200公顷,而中长期的潜在土地供应更达到4,100公顷——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它们大多数来自“明日大屿”交椅洲人工岛计划及“北部都会区”的土地,而政府目前既未展开填海工程,更未有“北部都会区”的确实时间表,也不知道那4,100公顷要等到何年何月。

可是,政府竟在为那遥远的、无形的4,100公顷土地“沾沾自喜”,而且置很多当下的、有形的土地于不顾,未有善用有关土地应付不同需求。除了全是山林草地、未被开发的土地外,政府一直把一种土地选项“藏起来”——临时使用及闲置多时的官地。

相对于社会近年比较关注的农地和棕地,政府较少公开这些闲置官地的资讯,更鲜有全面检视它们改变土地用途的可能性。对于这类官地资源,当局主要以“短期租约”(Short-term Tenancy)及“临时政府拨地”(Temporary Government Land Allocation)处理——“短期租约”是当政府部门对相关土地没有殷切需求时,地政总署便会将有关用地推作为期1年至5年不等的短期租约,让非政府机构或社会企业提交申请,其后定期续租或重新招标;“临时政府拨地”则是将这些土地拨给政策局或部门作临时用途——至于未获批租或拨出的,就会称之为“空置官地”。

在2019/20至2021/22年度,地政总署只批出12幅空置校舍用地的短期租约。(梁铭康摄)

置已有的用地于不顾

政府到底漠视了多少闲置官地?发展局上周回复立法会特别财委会有关空置官地的书面提问时指出,在2018年至2020年间,政府合共只透过短期租约批出343幅地,但每年未获批租的分别多达1616幅、1606幅、1283幅,涉及297公顷、391公顷、322公顷。局方透露,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629幅空置政府用地可供申请。

这200多300公顷的土地,到底是个什么概念?举个例子,特首林郑月娥于去年10月公布任内最后一份《施政报告》后,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曾经召开记者会阐述具体房策措施,期间透露当局已经觅得350公顷土地,足以在未来10年兴建33万个公营房屋单位——不难想像,如果当局能够把部份土地用于兴建公营房屋单位,相信必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纾缓房屋供应的短缺;当然,当中大部分土地可能基于地势、环境、基建、设备等等基本条件的局限而未必适合长期用作房屋供应,但如果要从中拨出部份土地改建成为当局近年大力推行的临时性过渡性房屋,或者一些能够改善市民日常生活质素的公共服务场所,相信也绝对不是完全不可行——上述文件便显示,在2019/2020至2021/2022年间,地政总署合共批出26份短期租约,当中有两幅用于过渡性房屋。

例如,《香港01》向来提倡,应该全面检视、规划、善用空置校舍用地,而规划署也于去年5月更新经中央调配机制检视空置校舍用地报告,当中涵盖全港192幅政府土地或即将交还的私人土地。不过截至2020年12月底,这些空置校舍用地仍有超过一半的97幅土地未能确定长远用途,更有接近两成并未收到任何短期租约申请而需要继续闲置,另外只有23幅获建议全部或部分改作“住宅用途”,但当时仅仅9幅是已计划、正在进行或完成发展公营房屋的土地。而事隔一年,截至2021年12月底,那192幅全部或部分坐落于政府土地的空置校舍用地,有149幅由地政总署管理,当中75幅用地可供短期用途,但只有37幅申请正在审批申请。这种速度与进度,实在难言理想。

政府直至现时都未有“北部都会区”的确实时间表,而“明日大屿”的填海工程亦未开展,所以黄伟纶所提出的4,100公顷中长期土地依然是遥遥无期。(余俊亮摄)

必须展现物尽其用的决心

又如,本土研究社曾于2018年发表研究报告《隐藏选项:香港临时使用及闲置官地研究》,当时被政府批租的官地有108.15公顷,当中有74.71公顷被用作临时停车场、3.41公顷被用作临时露天贮物;临时政府拨地则有47%用作露天贮物场、41%用作临时停车场。无可否认,停车场及贮物场是有一定需求,但随著航运物流行业的式微,当局理应就有关闲置官地作出更积极和完善的规划,以解社会燃眉之急。

另一方面,特别财委会的答复亦指出在2019/20至2021/22年度,地政总署收到48宗使用空置政府用地(包括空置校舍)作为宗教、体育、文化艺术用途的短期租约申请。与上述所提及的申请个案数字一样,获批的申请只有少数,合共16宗,而当局指申请未能获批的原因是所提供的资料不足、欠缺相关决策局的政策支持、未达到相关部门的要求等。不过,这些理由似乎未能服众——第一,就申请人提供资料不足的问题,去年社区发展阵线的研究指出,有不少民间团体反映申请需要稳定的人力资源及财务支援前期考察,缺乏相关土地知识、设计意见及经验的团体,会因申请程序繁复而对计划却步;第二,有关决策局的政策支持及相关部门要求的问题,根据地政总署的申请指引,内容并无清楚列明部门或决策局的要求为何,只是简单地指出当局接获申请后,如被视为有效申请,会咨询有关的决策局和政府部门。在这个情况下,如申请人无法提前了解政府部门的要求,他们的申请只会一直“碰钉子”,而这些土地也只会继续“晒太阳”。

更令人感诧异的是,当局处理这些申请时间极长,根据资料显示,九龙城区康乐体育促进会有限公司申请一幅位于律伦街的用地,需时79个月,即超过6.5年。此外,有4个获批团体申请的处理时数超过4年。事实上,短期租约的申请已无须像发展程序一样通过城规程序等繁复的步骤,申请要处理数年实在不合理。再者,短期租约的作用是让团体可更快地使用该些土地改建成市民所需的设施,例如过渡性房屋、社区中心等,如处理申请时间过久,便失去用地意义,既无法满足市民所需,更会造成宝贵资源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