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选举|民主党参选意向分歧 领导层更应展现政治担当

撰文: 黄舜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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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修例后,非建制派的从政空间尚不明朗。作为泛民第一大党的民主党,到底是否接纳全新政治规则参加立法会换届选举,或是退守地区事务,都显得进退失据。一方面,纵然中央、港府多次明言“不搞清一色”,但在资格审查下,多名泛民议员都无缘选举,有人更指议会已成“空壳”,主张“罢选”。另一方面,有权威建制不断放风,指民主党若阻止党员参选或涉违法。面对前路不明,民主党早于年初为争议划定“死线”,交由9月的会员大会定夺。然而,公众等待大半年后,却只换来一个似有若无的交待——先由中委会制定甄选机制,待有意参选者通过甄选后,再交由会员大会决定。这种做法并非一个政党应有的担当。

模糊其词,非政党应有之举

民主党于9月26日举行会员大会,却出乎意料之外,未有表决是否派人参选12月的立法会换届选举。党主席罗健熙会后回应传媒指,会员大会已授权中委会制订甄选机制,如有人表达参选意欲,取得党友提名后可参加甄选,最后再召开特别会员大会决定是否支持其出选。

9月26日,民主党主席罗健熙交代会员大会决定,指如有人表达参选意欲,取得党友提名后可参加甄选,最后再召开特别会员大会决定是否支持其出选。(卢翊铭摄)

外界之所以关注民主党的参选动向,一来因为它是相对务实的泛民大党,二来源于全国侨联副主席卢文端近月多次撰文谈及该党,当中曾经提到如果民主党强行阻止成员参选,或被视为“对抗”全新选举制度乃至特区和国家政权,就可能触及《港区国安法》。

风声鹤唳之下,民主党的决定备受瞩目。而且,作为香港第一大泛民政党,无论是否参选立法会选举,背后又有如何考量,理应要向公众说明其政党立场,以及在新选举制度下的政党路线——这既是对支持者的应有之义,也能帮助公民社会认识政治局势。

卢文端近月多次撰文“放风”,更扬言民主党参选与否是“求生”和“求死”的分别。(张浩维摄)

可是,会员大会的决定,竟然是把有关问题、责任和压力“抛给”有意参选的党员。罗健熙更明言,有意参选的就需要承担责任,而非“个党系帮你铺晒路,然之后你就可以行上去”。然而,在政治局势波涛汹涌之际,“政党”更加有责任带领有著共同政治理想的成员寻找出路,而“政党”的领导层更加需要展现有别于一般党员的承担。

假如民主党认为从政者应该珍惜所有政治舞台,那就应该重新出发,务实履行“爱国者治港”;假如民主党认为无法透过现行制度实践政治理想,那就应该表明弃选——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方面看似为有意参选的党员留有空间,但另一方面又提高党内提名和参选门槛——这无疑是扩大党内参选和弃选两派的分歧,变相破坏政党团结。

会员大会的决定,竟然是把参选与否的责任和压力“抛给”有意参选的党员。这种做法并非一个政党应有的担当。(卢翊铭摄)

莫忘初心,从政到底所为何事

其实早在举行会员大会之前,民主党已陷入“参选”和“弃选”的路线纠纷,而由争持不下的所谓理据可见,该党似乎相当迷失,有人甚至遗忘了“政党”和“从政者”的基本意义。

例如,早前民主党元老李华明提出“弃选有违政党基本功能”的“弃选解散论”后,民主党中委、沙田区议员冼卓岚旋即反驳指,“因经过近年社会事件,‘伞后’组织、政治素人及其他政治团体的发展,已经与政党分别不大;作为团体,其核心理念才最为重要,即使民主党过去20多年都以传统政党方式运作,都不代表一定要以传统模式参选。”

李华明早前发表“弃选解散论”,指民主党作为政党若不参选,将失去发声平台,违背政党的基本功能,届时民主党已完成历史任务,倘民主党不解散,他只好无奈退党。(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其实,每一个“从政者”或是有意参政的人士,都需要以自己的理论纲领、方针政策和政治意识,凝聚支持者的利益和政治诉求,从而进入议会,藉行使立法权和监督权,根据它所持有的意识形态和政治理想,倡议相应的政策主张,或支持、反对政府的法案,从而向选民“找数”。而在民主政制之下,选举既是手段,又是“从政者”的“政治舞台”。至于“政党”,则是多个“从政者”基于相同的价值追求和公众利益,希望通过共同奋斗实践诉求的“从政”团体。可以说,政党的最终目的,自始至终都是不断扩大自身的政治影响力,进而实现政治理想。而在“一国两制”之下,面对以“行政主导”的香港行政机关和实行多党制的立法会,要不进入政府架构,要不成为立法会议员,否则都无法真正实践从政理念。

同样道理,亦适用于“伞后”组织,比如“青年新政”的游蕙祯和梁颂恒,亦在2016年透过选举进入立法机关;而香港专上学生联会前秘书长罗冠聪与学民思潮前召集人黄之锋、周庭等人另组政党“香港众志”后,亦有投放资源主打议会阵地,而非只是集中地区事务。由此可见,近年的确涌现不少新兴的政治组织,但他们同样都会想方设法向权力核心靠拢,借此扩大政治影响力,以争取更多政治资源。或者说白一点,如果政党没有政治舞台去实现所思所想,那无论想法有多美妙,所谓政治理念也不过是“空想”、“狂想”甚至“妄想”。

“伞后”组织,比如“青年新政”的游蕙祯和梁颂恒,亦在2016年透过选举进入立法机关,最后因立法会宣誓风波,而被取消议员资格。(资料图片 / 张浩维摄)

以退为进,民主党应有政治智慧

除了迷失从政初衷之外,民主党至今仍然无法迈步向前的“包袱”是,害怕被指“跪低”。在选举修例后的立法会候选人提名规则之下,要求每名地方直选的候选人,除去获得所在选区不少于100名、不多于200名选民提名外,还须获得选举委员会每个界别不少于2名、不多于4名委员的提名,即最少10张选委会提名票,而每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在分区直接选举中只可提名一人。观乎刚刚出炉的选举委员会委员名单,在1488名选委当中,只有狄志远一名非建制派人士成功当选,这意味有意出选立法会的泛民全部需要取得建制提名。

然而,在部分民主党人看来,这是“屈辱”、是一种“无底线”的“让步”。例如民主党前主席刘慧卿早前接受媒体访问,指民主派参选立法会要取得选委提名是“屈辱”,主张泛民不应参选。而成功通过宣誓、没有任何“国安”官司缠身、被视为最有潜力参选的民主党深水埗区议员袁海文更公开表明,反对在无任何原则和底线下参选。

民主党前主席刘慧卿早前接受媒体访问,指民主派参选立法会要取得选委提名是“屈辱”,主张泛民不应参选。(廖雁雄摄)

姑勿论泛民向建制索取提名是否“跪低”,但政治本来就是“妥协的艺术”,有时需要从政者更有智慧地“以退为进”,而如果无法平衡各方利益的话,最终难免只能原地空转。再者,如果索取提名就是“跪低”,那么,难道参加区议员宣誓就不是“跪低”吗?

选或不选,请给公众明确交待

除此之外,有部分民主党人主张暂时退守属地方咨询架构的区议会,做好社区工作以“坚守核心理念”、继续凝聚支持者,待他日中央放宽直选条件再作参选。

但这套“专注发展地区事务”的论述背后,似乎是在逃避选举修例后中央对“从政者”的政治要求,亦是在避免重新检视整个政党的自身定位,但结果可能导致立法会内再无非建制的声音。这无疑是泛民支持者所不乐见的,对政党本身的发展也相当不利,正如已退党的民主党前副主席、香港教育大学公共行政学研究讲座教授张炳良早前接受《香港01》访问时所形容:“如果民主党不参与立法会地区直选,空出来的议席由其他泛民和建制派等民意代表取代,那未来有什么民生议题,市民都会寻找相应的立法会议员提出诉求。”久而久之,若民主党在“短期”弃选,这些仅有的政治空间会被其他党派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