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的神奇小子・残疾运动|社会主流为何轻视残奥?
东京2020残疾人奥运会早前闭幕,此前电影《妈妈的神奇小子》上映,讲述为香港夺得六面残奥金牌的田径运动员——苏桦伟与苏妈妈的相处经历,以及他的运动员生涯。电影透露不少残疾运动员的辛酸,引起观众的反思。戏中有不少令人深刻的对白内容,其中一幕为苏桦伟第一次参与残奥T36 4x100赛跑项目,父母希望邀请亲戚朋友在电视观看,却被告知电视不会直播残奥,苏桦伟教练便说出一句:“残奥又点同奥运呀?”
适逢港府为今届东京奥运买下转播权,加上港队取得破纪录的佳绩,成功带动追看奥运热潮,也令紧随其后的残澳得到关注。不过,即使今届残疾运动员合共获得2银3铜的佳绩,但香港人的热情似乎减退不少。这不禁令人疑惑,为何社会对“奥运”及“残奥”的态度截然不同?
运动只是残障者的复康疗程
“残疾运动员待遇不公这个问题已扰攘20多年,因为在历史中,残疾运动只是一个复康疗程,与健全人士的运动目的不一样。”中大体育运动科学系教授薛慧萍接受《香港01》 访问,解释残疾运动员与健全运动员差别待遇的原因。
残疾运动的历史可追溯至19世纪。当时,欧洲学者进行研究发现运动对于残障者的再培训及复康有莫大裨益。自此,数个欧洲国家开始推动聋哑人士体育发展,英国于1871年成立首个聋哑人士体育俱乐部——格拉斯哥聋哑人足球俱乐部(Glasglow Deaf and Dumb Football Club)。后来,数个法国聋哑人运动俱乐部及国家组织也分别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相继成立,并在1924年由法国聋人运动协会举办第一届“国际无声运动会”(International Silent Games)。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残疾运动真正被普及至不同国家。战争令全世界多达3,500万的人口要面对身体残障的问题,英国神经外科医生路德维希・古特曼(Ludwig Guttmann)成立“国家脊柱神经损伤治疗中心”,希望能协助伤残人士康复,治疗过程则包括“运动治疗”。1948年伦敦举办奥运会时,古特曼在英国村庄史托克・曼戴维尔(Stoke Mandeville)的医院组织了一场轮椅射箭比赛,并将其命名为史托克・曼戴维尔运动会(Stoke Mandeville Games)。参赛者为二战中脊髓受伤的退伍军人,以此则为康复计划的一部份。这个运动会亦是残疾奥运会的雏形。
理顺19世纪末及20世纪初的残奥历史脉络后会发现,残疾运动与健全运动的意义确实有所不同。健全运动的意义在与竞技、展示实力——古希腊人创立奥运会的原因本来是祭祀神明及运动爱好者之间的竞争。到了后期,目的已变成希腊城邦以运动竞技这种方式宣示其优势及强盛,政治意味甚大。反观残疾运动,正因它的起源是为协助残障者复康,比赛中参赛者之间的竞争意味较健全运动员少,国家也不会以此作为宣示国力的工具。
近代残奥更要求项目精炼度
不过,历史终归已成过去,残疾运动及比赛除了协助运动员复康外,亦添加了竞争的意味,要求运动员在每个项目上有一定的精准度。“因此,我认为我们应该着重残疾运动员的能力,而非着重他们身带残疾去参与运动。譬如东残奥开幕,主办方制作了一条片段,指出残障者只是世界人口中15%的普通人,与健全人士没有分别,所以应平等对待他们。”薛慧萍表示,残奥英文“paralymics”由“para”及“olympic”的“lympic”组成。残奥会刚创立时最主参赛者为脊髓受伤至下身瘫痪的二战军人,所以“para”意指英文字“paraplegia”——即下半身不遂;然而,现今的残奥已涵盖不同程度、种类的残障项目,而“para”意指希腊文“parabola”,带有“并列”、“接近”、“超越”的意思。
再者,根据《奥林匹克宪章》列明的“奥林匹克主义基本原则”,体育运动是人类的权利,每个人都必须拥有不带任何歧视并依奥林匹克精神——互相了解、友谊、团结及公平竞争而练习运动的可能性。值得留意的是,国际残奥会及奥委会不是从属关系,而是合作关系,“只是因为奥运会有很多国家会争取做主办国、转播权等,结果形成一个气候令外界认为残奥只是举办奥运的附带条件。”事实上,外界不应视残奥的运动项目为奥运项目的“简单版”或“残疾版”,应将其视为不同的运动项目。
主流社会为求运动的刺激感 残奥缺观赏价值
薛慧萍认为,港府购入今届残奥转播权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并正朝向更好的方向进发。当然,现时情况比起苏桦伟第一次比赛时有改善,出战东残奥的港队成员亦认为这是历史性的转变,但残奥依然“不同”于奥运。所谓“不同”并非在于两者之间的地位,而是在于社会及政府如何看待两者。
今届东奥一共有五间免费电台全天候播放赛事直播,各个电视台更“落力”宣传,例如请来不同项目的教练及运动员作评述。然而,政府只要求每间电视台每日播放30分钟的残奥赛事;其后尽管体育专员杨德强宣布香港电台会加入转播行列,但每日合共也只需转播1-2小时的残奥赛事节目。结果,健全港队运动员夺牌,全城欢呼,媒体舖天盖地的报导,甚至令未有得奖的运动员知名度瞬间提高;相反,香港人对残奥的关注显然没有那种“在商场一起睇决赛”的程度,媒体亦不自觉地减少对他们的报导。
薛慧萍从两方面分析这个社会现象:“第一,因为主流社会会以一个刺激的角度作为观赏奥运的出发点,令他们对于奥运的认识比较多,尤其当奥运都会讲求‘更快、更高、更强’,加上不论是本地还是外国的奥运精英运动员的知名度都比残奥运动员高,变相关注度会更高;第二,正因知名度较高,从经济角度而言,商界会因为观赏价值而增加对健全运动员的资助作为一种投资。”
问题是,放眼世界,早已逐步提升对残奥的重视,例如英国第四频道电视台提供全天候300小时的赛事报道,网上专页提供16条频道直播赛事,合共1000小时。澳大利亚电视七台提供赛事直播,旗下“7plus”影片网也会提供直播、赛事精华及专题节目。日本政府亦安排13万名中、小学生到现场观看,令他们更了解残奥及残疾运动。可惜,香港依然落后于人,不但缺乏关于残疾运动的公众教育,更有差别对待运动员,离建构公平正义的社会越来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