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的变与不变
回首1984年,邓小平先生已曾经就“一国两制”变或不变,说过以下的一番话:“有人担心这个政策会不会变,我说不会变。核心的问题,决定的因素,是这个政策对不对。如果不对,就可能变。如果是对的,就变不了…… 中国的主体必须是社会主义,但允许国内某些区域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比如香港、台湾。大陆开放一些城市,允许一些外资进入,这是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撰文:林朝晖 梁俊杰 蔡家俊
重温小平先生的语录,再回看今日香港,不少港人包括部分建制人士都或许质疑,中央对港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然而,我们认为在回答这个质疑前,我们有必要问:《香港基本法》确立的“一国两制”政经制度与框架对不对?至于对港政策的变与不变,我们的问题是:回看回归近廿五载,当前在“一国两制”下的政经制度是否让各方满意?是否能让香港长期发展,长治久安,居民安居乐业,社会繁荣稳定?
以上种种问题,我们大胆猜测,没有建制或泛民的从政者、专业人士、一般市民,乃至内地研究港澳的专家学者们,对香港现时的政经状况和制度感到满意。我们也相信没有几个有识之士敢说,在维持现状下,香港市民的生活在2047年前会过得更好,“一国两制”能够无风无浪,行稳致远。
对“一国两制”实践的三个共识
乱局之下,我们对“一国两制”怎样走好要有更深入的思考,或如小平先生所说,我们要了解当下香港“民心”是什么?我们认为,“一国两制”当前在香港的实践凝聚了三个基本共识。
第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是走对的,是适合港澳的。短期来说,看不到香港市民有接受在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条件。然而,港人对“一国两制”的具体呈现方式,乃至香港整个政经结构,有不同程度的不满意。对港部门、特区政府最爱提及的“沉默大多数”,也没多少人认为自己过得好。
第二,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在本地立法层面被拖延多年后,由中央出手完成立法。本地民众不论阵营都会很大程度上认为,“一国”的底线已经订立起来;国家对特区政府、地区性参政组织、公职人员及市民都有新的要求。然而,怎样确保《国安法》赋予执法机关的权力不会无限扩大,怎样确保香港市民在《基本法》和资本主义社会生活的基本权力不受影响,成为市民最大的担忧之处。有人透过移民投上不信任票,但更多港人不说、不提、不行动,处于观望。
中央有必要对香港社情作一基本判断:绝大部份市民不支持“分离主义”,但也不见得绝对支持中央政府过去一年所下的所有决定;最大的民意似是:市民经受不起激进本土派、中央政府或特区政府任何一方试图主动打破某种无法宣之于口的政治平衡,破坏“一国两制”的稳定局面。
第三,“一国两制”下的官民互动依赖《基本法》明文订定的内容去规范,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及香港本地的官民互动,都要按照这一基础实行。我们诚然明白,大家对规范的理解或许存在观点和意见的不一致,但任谁也不能跳出这一基础;任何对港政策的改革,也只能在这一基础之上做改动。
“一国”底线与“两制”空间
基于上述三点对香港“一国两制”当前实践的基本共识和判断,乱局下我们必须思考,怎样的“一国两制”方能让市民安居乐业,港人“人心回归”?我们一直强调,假如为“一国”立底线是上半场,下半场就中央该向港人阐明“两制”的空间。
我们始终坚信,过分放大外国势力、或过度诿于教育及传媒对下一代的影响,只会让我们看不清2005–2011年间港人对中央政府信任度远高于特区政府的深层原因:若然说那段时间是因为“惠港政策”见效,倒不如说是港人看到了在“一国两制”下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同样能享有“社会主义的优越性”。2012年反国教事件以后,这种“优越性”被各类政治议题掩盖,对港部门的心思更多地放在中央对香港应有的管治权力。因此,我等认为有以下三点值得中央政府深思及考量,从治港政治哲学及在政经制度上作范式转移,解决潜藏已久的深层次问题,实在刻不容缓。
第一,“改革政经结构”应是后国安法时代下最大的主旋律。中央必须意识到,在现行的政治制度下,特区政府单方面无力解决“建制+工商界”组成的“爱国者管治联盟”对管治带来的负面影响。
回归前为了确保香港工商界的信心,在特区整个筹备建设、及特区政治制度中都给予工商界不少话语权及权力位置。而资本是发展的重要力量,对政府施政及政策输出有一定程度影响无可口非,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例子比比皆是。不过,当工商界直接手握“特权”,则会人为地令政策失去应有的公正,脱离群众利益,影响管治。恕我们直言,香港庞大的资本力量在政治制度上拥有过多的政治权力,多年下来无法发挥推动善治及社会进步的角色;或更准确地说他们只求“维持现状”,缺少改革和改变诱因。今天,工商界部分人士,从行政会议、特首选委、功能组别议员,乃至咨询委员会委员,他们享受的政治特权,很大程度上成为特区政府经济民生政策上拖后腿的主要力量,在权力游戏下吃尽制度红利。工商界也不全是铁板一块同心同德。个别在制度中获利丰厚的自然对中央言听计从、乐于成为辅国治港重要一员;制度红利中没份的在大难临前,自然“跳草裙舞”立场模凌两可。
更有甚者,个别人士利用私人关系不断左右及误导北京对港的决策。工商界已不再是回归前能充分代表港人的精英代表,相反他们“既得利益者”的负面形象,早已在市民心中落地生根。这种工商建制的治港联盟,利尽必散、欠缺管治意志,早已无法取信港人。
香港的管治问题,由回归初年的产业单一,演化成今天的传统产业前途未卜,新兴产业远远落后;生活开支的高昂,更已恶化成今天香港贫富差距冠绝全球。再者,君不见特区政府经常用荒唐、站不住脚的理由,拒绝包括如网约车、共享住宿等创科产物来取代由既得利益势力把持的传统产业吗?君不见多少退休高级公务员离职后,出任比自己原职年薪高几倍的企业高管职位?君不见香港各大财团在去年社会事件中出现回异反应,又是否可能与集团业务布局与收入来源比例有关?我们担心的是,中央政府若然继续误判本港经济民生纯是特区政府本地事权,不履行监督责任,将民生、房屋及发展议题置于头等大事,恐怕层层矛盾只会继续成为未来各类政治问题背后的干柴堆,一点即焚。中央政府无辜中箭、不能幸免。当下,缺少了泛民主派在议会鞭挞港府的情况下,纯靠唯唯诺诺的工商—建制管治联盟维系管治,对香港贫苦基层而言是福是祸,更是不明而喻。
在过去二、三十年吃尽回归红利的工商界别,何不在乱局之中回馈香港,逐步在政治退场,明哲保身,为香港的长远发展力尽绵力。企业二、三代何不带头把心力从政治转移到拓展家族企业的国际业务,善用香港企业的品牌优势,增加在海外的战略投资,以另一种方式替国家在国际市场上发挥积极影响力,不再紧盯香港的一亩三分地,而是背靠神州,放眼世界。
作为信奉“唯物主义”的国家执政党,应早对资本与权力间的苟且了然于胸。回看内地的政经结构,已有不少机制慎防资本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利用反垄断措施试图纠正市场机制。对于退休干部出任商界职位,内地政府更慎之又慎,其实无非想确保官员真心真意在任内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福祉。适当地让“权”、“金”切割,无疑是对港改革的重要一环,也是解决社会深层次矛盾前,必先解决的头等大事。
土地房屋是青年人“民心回归”的主战场
第二,土地房屋将会是未来“民心回归”的主战场。换个说法,应当是港人能感受到,在“一国两制”下的香港可以长期安居乐业。听似不难,唯独几任特区政府皆无法做到,青年人困于蜗居之下,风雨过后,见到的仍是风雨,始终盼不到“改革”的阳光及希望。
现时香港市民愿意在承受著沉重的生活压力、高昂的房价,和看不见的未来前路下定居香港,大概是出于对这片黄土地同心同根的感情,和《基本法》确立下法治、自由等核心价值和权利。
我们始终认为,中央政府应当重视和关注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中央权力要彰显在有能力让每一个香港居民能过上合理及有尊严的生活,让蜗居于几呎天地的年青人看得到希望。
一河之隔的深圳,一海之隔澳门,成为了香港最好的参照物。深圳无疑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计划经济最大的成就之一:由边陲演化成今天集聚全国顶尖高新科技公司最多、人均年龄最年轻的城市;澳门作为特区,依旧保留了资本主义的生活方式,但回归后国家对澳门在战略上的一系列部署、安排和规划,令澳门从回归前的治安不靖、经济低靡,一跃成为全球人均收入最高的地区。两个城市在防疫工作强势的执行力更是突显了治理能力上的优越性,当香港仍在忙于处理疫情第四波,两个城市早已回复正常的生活秩序。
我等同辈人一提到国家怎样在香港展现足够的“社会主义优越性”,让香港市民获得实在的幸福感,便不约而同打趣有以下不成熟的想法:何不把年年大量流向统战的资源,改拨予驻港国企,兴建人才公寓,并以成本价出售,解决香港青年人的住屋问题。
我们也曾经撰文发表报告,建议参照澳门在珠海横琴兴建“澳门新街坊”,利用港珠澳大桥已连通香港的横琴的优势,港府与珠海可在横琴共同兴建人才公寓,并售予港人。 方案无疑是双赢方案,既扩大了香港发展空间,深化两地青年在文化、生活上的交流与接触,同时也让珠海成为珠海吸引全国英才的根据地。横琴“香港新街坊”的构想,也许它对于香港的帮助,远大于只一味推动深圳成为港青宜居、宜业、宜发展的空间。
恕我们直言,这些年大量鼓励“深港融合”或对标港青的政策,有多少真正落在土生土长的香港青年之上?前海梦工场乃至近年招募的港澳籍国家公务员,资源是否都落在持有香港身份证的深圳居民、或是一些早已在内地成长、就学的港人?各类扶助港青的创业孵化器,又是否成为了巧立名目的“二房东”?我们相信此类政策对长期在内地生活的港青,或“双非”港青有莫大帮助。然而,如果对港部门相信此一类“大湾区”的青年政策已是解决香港青年问题的良方,恐怕不单是杯水车薪,更是没有对症下药。
“普选”是中央自愿的承诺及责任
第三,在对港管治思路上,中央不应避谈“普选”的责任,应适时重新掌握对“普选”论述的主动权。无可否认,乱局和抗疫当前,现时谈普选不合时宜。但是中央和特区政府要扭转过去认为普选讨论是政治大忌的认知,把“普选”的论述高地双手奉上予泛民主派。
我们必须认清一个基本事实:《基本法》上的普选承诺是中央政府自愿向香港市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和宪制责任。不论任何阵营,均有责任让中央政府保持治理香港的信心,推动循序渐进迈向普选。对于国家而言,这不单是履行当初对港人的承诺,也是国家对治理资本主义社会,理解选举政治的重要学习场。
在普选问题上,“爱国者”、建制派始终未能担起大旗,是中央最大的牵挂之一。回归初年,立法会选举改用比例代表制,在制度上制造了一定倾斜,建制派获得较大的选举优势。然而,2019年区议会选举结果,证明了纵使建制派多年来耗用大量资源,自九一直选确立的“四六比例”了无寸进。就连特首也直言,多年来建制派无法输出管治人才。
泛民对推动普选也应肩负责任及底线。必须清楚意识到中央对港的承诺并不构成对等于他国的权利,“普选”绝非中国对第三国履行的义务。在国家安全的底线下,泛民要小心处理第三国对香港“普选”问题的过分操心。
对港部门也不应放弃与“普选”相关的深入研究,包括在履行普选的选举形式、政府体制与选举制度的一致性、选举合法性与中央授权、合理规管地区性参政组织与问责等问题上,中央与对港部门应逐步完善理论及制度设计。任何的制度改革,尤其是议会及选举制度等,更应当考虑怎样方能构建良好善治及政治生态,以逐步过渡至普选为目标。
长年观察发现,对港部门干部及高校的港澳研究学者大多以“法学”学科背景训练出身,他们常有以“法律”解决“政治”问题的倾向。再者缺少在资本主义社会及选举政治的生活经验;有时候为解决目前局面,在避险心态下往往易选取最保守的政策选项,欠缺长远考虑政治效果,结果令局面陷入恶性循环。因此,部门也应有意识地推动内地高校设立专门学科,培养深入理解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规律及选举政治的知识型人才,方能与现时各法学背景的专家们互补结合,作为高层决策的智囊和顾问提供参考意见;对于国家研判对台、对外工作上也同样有莫大帮助。
我们必须认清一个事实,法律仅是社会规范的一种,对人的行为订出一套强制性的规则进行约束和规范。然而,要促进社会发展及政治生态改善,制度创新比“法律”或来得有效。因此,香港是否合适“普选”的问题已经不在时机,而是我们要承认现时制度不适配,需要中央高层进行具划时代远见的制度创新及改革魄力。
“一国底线”之余的“港人国民权利”
总结而言,“一国”不应只提底线,或只提香港本地要服从的“义务”。中央也应该和市民说清楚,“一国”下香港居民享有的权利一面,也应该体现中央政府对“一国两制”及《基本法》的实施具纠错责任,对港式资本主义制度有自我修正能力及引导作用——让香港市民真心实意感受到,在“一国两制”制度下,香港居民可以同时享有两种制度的好处。
正如文章开初,小平先生的发言;在后半段提到,大陆开放一些城市,例如上海允些一些外资进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那么,今天的香港的资本主义社会,或许也需要具有社会主义的特质或“社会主义优越性”作为补充——可能这是香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答案。
林朝晖 北京港澳学人研究中心理事
梁俊杰 北京港澳学人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蔡家俊 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