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23条的几点迷思

撰文: 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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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中国内地逐渐放缓,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因应《逃犯条例》修例风波而引起的连锁政治风暴,相信必令香港政治形势成为两会焦点之一。国务院港澳办与香港中联办领导层变换、“两办”近日频频就香港议题发炮、建制派在“吹鸡”下纷纷归队恢复活跃,甚至有传媒传言特首林郑月娥于 4月底北上深圳与南下的港澳办主任夏宝龙会面。很明显,中央打算在香港进行一场“帝国反击战”,对他们眼中的外国势力及反政府声音进行领导人认为理所当然的整顿。
撰文:石中坚

中美贸易战再度升温下,腹背受敌的中央并没可能容忍“后院”起火,更不会在大敌当前之时在香港问题上让步。如果此时因为美国的制裁恐吓,便对泛民或反对派软化,这岂不会是助长他人志气、灭自己的威风?再加上自去年6月至今,反修例运动中的中坚份子不断尝试联络外国,将“外国势力”引入香港局面,更是加重了中央鹰派对香港形势崩坏的判断。对于在过去一年举步不定的本地建制派,将香港现实政治矛盾刻划成外来份子对“国家安全”的挑战,更是为了一洗其多月累积的颓势,借力打力。

泛民方面,选举工作固然令激进派与温和派继续两排并行地持续走去愈加极端的论述—激进派为了营造“亡市”气氛,在网上线下皆继续发挥强而有力的舆论机器,借助建制一次又一次的失误出错来推高选民登记率及投票率;传统泛民在本土派追击下,也只有无奈地与温和政治“割席”,全身全意投身去打一场大有可能爆冷胜出的“35+选战”。

早前有游行人士持美国旗到美领事馆请愿。(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中央面对这些在他们眼中属挑衅的动作,自然没有理由会妥协,更没有理由去奖励此时此刻“缺乏忠诚度”的所谓“中间派”。更甚的是,在泛民所推举的“夺权”路线下,中央看似唯一能够做出的选择,便是就国家安全立法。

毫无疑问,在本港政治气候如此敏感的当下,任何一个牵扯到个人对国家的责任、关系到平衡国家安全和个人权益的法案,必然引起争论。然而,从中央政府的角度考虑,当它认为特区政府缺乏魄力、立法会持续陷入“拉布战”的泥沼,面对国际关系形势日趋恶化和“港独”势力的出现,唯一的选择便是通过发挥自己的宪法权力,以保障国家整体利益。

种种迹象皆显示,《基本法》第23条立法于今年或明年前,几乎是一个事在必行的政治现实。近日美国国务卿蓬佩奥(Mike Pompeo)以“会损害美国在香港的利益”为由公开表态反对23条立法,更加为中央及建制派打了一支“强心针”。

23条的立法过程必然会引起极大的社会争议,在本已不稳定的政治局势中,中央应当全面考虑23条立法的相关问题,以及能否借此事上灵活单行的处理手法作为一个契机,让香港觅得管治制度改革之出路。

美国务卿蓬佩奥曾公开表示反对23条立法。(资料图片/路透社)

23条的恩怨情仇

回顾2002至2003年间特区政府推动23条的立法程序。初期的公众咨询、各大学举办的研讨会的争辩及后来的“7.1”50万人游行示威,均反映了相当一部份香港市民对于23立法的不信任和反感。最终,面对庞大的公众舆论压力,时任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引咎辞职,而相关的法案亦在2003年9月被撤回。

当时,批评人士的主流意见认为,如按23条订立“颠覆国家”、“分裂国家”等“定义不清”的罪行,会严重损害香港人在“一国两制”下享有的自由和政治权益。随后也有人认为现行的法律条文,如《刑事罪行条例》、《社团条例》及《官方机密条例》已经足以覆盖相关罪行,政府也就毋须“多此一举”。加上当年香港媒体大肆宣传内地维权人士被打压的新闻信息,变相加深了反对人士对23条的忧虑。从此,23条成为了一个政治上的烫手山芋,历届政府也将香港这一宪制责任搁置一旁。

自反修例风波爆发以来,民间和法律学界陆续有声音提出人大可制订适用于保障国家安全的全国性法律,并按照《基本法》第18条赋予的权力列入附件三,促使特区政府开始相关的立法程序(如《国歌法》)。部份人士指出,人大甚至可能先立法,再通过“公布”的方式令相关法律直接适用于香港,或者是以“释法”方式变相“为香港立法”。

实际上,就23条立法本是《基本法》赋予特区政府的权力和责任,一个由特区政府主导的立法程序不仅能换取更大的立法空间,更能因应香港的实际情况作出考虑,当中带有争议性的议题应该在立法会作深入讨论和调整。倘若因为特区政府的不作为和极端派的不妥协而逼迫中央出手,最终受损的只会是香港市民。

2003年反《基本法》23条立法的“七一”游行有50万人上街。(资料图片/Getty Images)

软硬兼施,一国两制的真正精髓

另一方面,如果中央认为23条的推行能够完整而妥善地化解香港累积甚久的政治和社会矛盾,那诚然是对香港当下局势的一大误判。23条的具体法例或许可以限制某些社会现象,如上述社会运动领袖拉拢外国议会或要求外国制裁香港等,但面对这些现象折射出的深层次管治问题,23条毫无排解疑难之用。反之,假如处理不当,23条立法很可能重蹈覆辙,酿成另一场更庞大、甚至更暴力的政治风暴。有鉴于此,中央和香港市民应转变思维,将23条立法视为一次修复社会严重信任撕裂及促进香港政制制度改革的机会。

自回归以来,香港面对的核心政治矛盾之一便是中央及特区政府和民主派的关系。长期以来,中央、特区政府及建制派多多少少都对民主派持有一种“被外国洗脑和利用”的刻板印象。上年的反修例风波更被视为一次因特区政府操作失误而导致民主派、激进揽炒派和外国政府的“大合唱”。

在政策制订层面,政府因为不愿意被视为和民主派有任何瓜葛而将相关人士排除在外,而政府内部则愈趋形成人们口中意见单一化的“建制俱乐部”。当这种长年的怀疑和不信任上升到制度层面,则延伸至中央和建制派对普选的忧虑和保留。这种无法吸纳各方意见的政治风气对香港的长远发展无疑是不利的。但从另一方面考虑,中央和建制派对国家领土完整等议题的担忧也与23条迟迟未能立法有直接关系。因此,如果23条的立法能释除中央、特区政府和建制派的部份疑虑,那应该藉立法的同时针对香港的政制和管治制度作出改革。

《基本法》第23条迟迟未能立法,令中央对国家领土完整等议题充满担忧。(资料图片)

既然23条被许多港人视为高压的“硬手段”,政府一方应该考虑通过相应怀柔的“软手段”缓解民怨。大多数香港人一直希望争取的普选则是一最佳的方法—既能令香港人对政制抱有希望,又能解除当下因政府问责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深层次政治冲突。由此观之,我们认为23条立法乃一个应由香港特区自己承担的宪制责任;但23条的立法不能与整体政制改革(尤其是普选)脱钩,两者必须同时进行。

作者简介:

石中坚

一群对香港未来抱有希望的90后

相信香港必须自身从根本上改善管治

才能在环球政治中及中国崛起下

维持其独一无二的地位,让“一国两制”能够重回正轨

上文刊登于第214期《香港01》周报(2020年5月18日)《有关23条的几点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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