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医生名册缺乏处分纪录 指引如虚设 靠业界自律
公众可登入医委会网站查阅注册医生名册,了解医生的专业资格、专科范畴及执业年资,但该会却未有在名册注明,医生过往有否涉及医疗事故、曾经停牌或接受纪律处分。以李宏邦为例,即使他曾因多项专业失德而停牌五个月,名册上却未有显示相关记录,变相削弱病人选择医疗服务时的知情权。
承接上文:【医疗美容】港首现打Botox夺命 规管须从严从急
《香港01》就当年为何批准李宏邦复牌,以及未有在医生名册注明医生涉及的医疗事故记录向医委会查询。医委会发言人回复指,该会不适宜就个别个案作出评论,仅强调在港从事西医执业的人士必须根据《医生注册条例》注册,并遵守该会“香港注册医生专业守则”,以病人最佳利益为依归,并确保自己拥有足够能力提供恰当治疗。
本港近年爆出多宗医学美容事故,连计今次事件,过去两年半本港共发生20宗注射肉毒杆菌后中毒的个案。上月底一名24岁女子在尖沙咀一所连锁医学美容中心接受脸部肉毒杆菌注射后,出现全身乏力、晕眩、恶心等症状,求医后情况稳定;去年年中一名33岁女士经本地诊所为两边小腿注射肉毒杆菌后,随即视力模糊及呼吸困难,需入院接受解毒治疗。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资料显示,肉毒杆菌属受管制美容药物,只能经本地注册医生处方,原理是阻断肌肉部分神经传送,使其得以放松,从而去除前额、两眉之间、眼部四周、脸部、颈部等处因反复收缩而产生的皱纹。香港医院药剂师学会会长崔俊明表示,由于脸部肌肉较薄,医生一般仅会使用极少剂量的肉毒杆菌,远低于人体可承受安全上限,形容今次事件极为罕见。
崔俊明解释,肉毒杆菌注入人体后,有机会随血管扩散至注射部位以外的肌肉组织,造成皮肤下垂、局部麻痺、吞咽困难、发声不清楚等副作用,严重者更会导致呼吸停顿、肺栓塞或心脏病发,欧美等地过往亦有死亡案例。
他强调医生进行相关疗程时,必须事先查问病人本身有否隐疾,且不能注射过密或过量,一般不可多于每三个月一次,“即使病人想效果更显著,贸然要求加大剂量,医生亦不应答应。”
医疗美容用药应订标准
然而,政府至今仍未就肉毒杆菌等高风险入侵性美容疗程,订立明确法例监管。自2012年发生DR医学美容集团“毒血针”疗程酿一死两伤事故后,当局成立私营医疗机构规管检讨督导委员会,建议注射肉毒杆菌、微晶磨皮等15项涉及穿刺或剥脱皮肤的美容疗程,必须由注册医生执行。卫生署其后采纳建议,制订“提供美容程序须知”指引敦促业界自律。不过,有关指引仅属没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指示,加上界线模糊,成效备受质疑。
身兼委员会委员的谢鸿兴指出,指引未有清晰界定医生执行入侵性美容疗程的要求,例如是否持有相关专科执业资格、用药剂量及次数等,“换句话说,就算医生没有整形专科资格,或者自行增加剂量或频密注射,均不算违规”,批评指引形同虚设,无从保障消费者。
另有关注者寄望,早前获立法会三读通过、将于本月底刊宪的《私营医疗机构条例草案》,能够为规管医学美容起正面作用。新条例将涵盖目前约2,000所私家医院、日间医疗中心、大型诊所和卫生服务机构,有关机构必须申领牌照方可经营。但香港美容监察发起人袁海文认为,新条例规管范团并不包括现时大多以小型诊所形式经营的医学美容中心,担忧无法堵塞既有漏洞,倡当局一视同仁,对所有形式的私营医疗机构作出监管。
本港发生首宗注射肉毒杆菌后死亡案,再次为监管医学美容不力的政府敲响警号。今次惨剧起因是否涉及医生缺乏专业操守,甚至蓄意误导警方及救护人员,耽误抢救黄金时间等尚待调查,但政府未能明文规定医学美容从业员资历,以及严格管制相关疗程所用药物种类及剂量,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上文节录自第138期《香港01》周报(2018年11月19日)《港首宗打肉毒针死亡个案 突显监管漏弊 规管医学美容须从严从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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