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港首现打Botox夺命 规管须从严从急

撰文: 李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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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一名女子注射肉毒杆菌(Botox)后昏迷送院不治,再次引起社会关注医学美容安全性及从业员操守。涉案86岁整形外科名医李宏邦,过往亦曾因抽脂导致病人死亡,被裁定专业失德,遭医务委员会停牌五个月,两年后成功复牌。为何医委会当年批准李复牌,外界无法得知,但有该会前委员向《香港01》透露,审批覆牌仅凭委员个人感觉决定,准则欠奉,加上政府迟迟未立法规管医学美容,无助保障市民安全。

上周日(11日)下午,患有哮喘的52岁女银行高层张淑玲到位于尖沙咀的“李宏邦医生美容整形集团”诊所进行脸部去皱疗程,在下巴、眉心及脸部等处接受六次肉毒杆菌注射后,突然不省人事,诊所职员急救无效下,报警送院救治。当晚警方于诊所通宵搜证,李宏邦一度宣称张淑玲因哮喘病发临时到诊所求诊,服药后昏迷,其后又改口承认曾为张注射肉毒杆菌。

翌日(12日)清晨张淑玲宣告不治,成为本港史上首宗注射肉毒杆菌后死亡个案。鉴于案情严重,警方随即以违反《危险药物条例》及误导警务人员罪名拘捕李宏邦,并循诊所未有为危险药物作适当记录、注射部位及剂量、有否涉及人为疏忽及蓄意误导等方向调查。死者死因需待解剖和毒理检验后确定。

事发的“李宏邦医生美容整形集团”诊所。(资料图片)

涉事医生有前科

医委会注册医生名册显示,李宏邦1956年医科毕业,1993年考获整形外科专科医生资格。经验名气兼具的李宏邦,在行内有“叔父”之称,但并非首次牵涉致命医疗事故。2003年,他为一名接受腹部抽脂手术的71岁女钢琴教师注射麻醉药,病人失去意识,送院后证实死亡;三年后死因庭虽然裁定死者“死于不幸”,但仍建议李接受有关急救及麻醉知识的“再培训”课程,以免上述情况再次发生。

医委会2009年就案件召开纪律聆讯,裁定李宏邦四项专业失德,判罚停牌五个月。时任医委会主席麦列菲菲在判词中谴责李未有正确保存死者病历、不熟悉手术程序,且未有依照临床守则调配麻醉药,诊所亦未备有氧气泵、去颤器等急救设备,操守远低于专业水平。

翌年李正式停牌。至2012年,医委会批准他的复牌申请,让他重新取得整形外科专科资格,行医至今。

涉案的86岁整形外科名医李宏邦报称不适送院。(资料图片)

医委会拒透露复牌理据

李宏邦还曾两度卷入医疗官非。2009年,一名女子在他的诊所接受鼻梁整形手术后,不料变成“猪胆鼻”,于是入禀法庭索偿五万元;2013年他被控未有妥当处理使用过的针筒,导致负责收集医疗废料的职员遭刺伤,但最终罪名不成立。当时传媒报道,李获判无罪后,在庭外“扮鬼脸”庆祝。

曾为医委会委员的香港医学会前会长谢鸿兴接受《香港01》访问时表示,医委会收到复牌申请后,会安排至少13名委员会见申请人,并就申请投票表决,但不会对外公开面谈内容及表决理据。他指医委会未有就审批覆牌制订明文准则,一切皆由委员各自“凭感觉”决定,“每个(委员)标准都不同,有些重视申请人往绩,有些则着重他是否有悔意。”

对于死因庭和医委会均曾批评李宏邦对麻醉指引及手术程序缺乏认识。谢鸿兴说,复牌申请人一般须就指控作出相应补救措施,估计李在停牌期间,曾报读相关进修课程或提升诊所设备,才能说服大多数委员支持复牌。他强调自己当年未有参与审批李的复牌申请,“但如果我有份投赞成票,我现在一定很内疚,因为今次又有人出事”。他强调,医委会应当交代当年是基于何种理据及准则批准李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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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节录自第138期《香港01》周报(2018年11月19日)《港首宗打肉毒针死亡个案 突显监管漏弊 规管医学美容须从严从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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