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业工业意外.二】死者遗孀:拖拉两年,我只要一个交代
路政署2016年所修订的《道路工程的照明、标志及防护工作守则》于今年正式生效,主要规管工程施工范围的装备。是次修订源于同年中旬发生四宗涉及道路工程工人的事故,包括以下这宗造成三死一伤的意外--6月28日青葵公路发生严重交通意外,的士失控撞倒四名正进行沥青重铺道路工程的修路工人,其中一位是陈木完。他本来只任职司机,但因公司要求,他便不得不“落地”从事道路平整工程。记得陈太事发后接受访问时,声泪俱下地诉说陈生是位好爸爸。时至今天,那个早上到医院看见丈夫最后一面的情景仍记忆犹新。问她这两年的日子如何挨过来。
没有陈先生丶陈爸爸的日子,一家四口缺了一块。陈太太说,她现在晚上惯了看电视,不是因为电视节目多吸引,而是想尽量把眼睛看到疲累,也就更容易入睡,“事发迄今,两年了,我仍然睡不好。现在开始喝喝中药,希望可以宁神安眠,但也不是每次奏效。”
她说,丈夫离世后,把生活重心放在女儿身上。虽仍会因为事情而产生负面情绪,但为免影响女儿成长,只好“顶硬上”,把丈夫的份好好活过来。
提到女儿,陈太本来紧皱的眉头才松开了一下,也展露了笑颜。她有两名女儿,一名15岁,另一名13岁。“爸爸出事后,她们(两位女儿)很明显的比以往更主动分担家务,也更努力读书,可能是知道,以后只有妈妈跟她们一起生活吧!”
当局爱理不理 家属受二次伤害
去年9月律政司正式就陈木完等意外案件,控告的士司机不小心驾驶。陈太只有获通知第一次上庭的详情,而第二次及第三次的开庭,均是陈太按丈夫的案件编号,上网查阅开庭的时间地点,从没有人通知过她。她连召开其丈夫的死因庭,也是去年11月替丈夫领取死亡证才如梦初醒。
“事情发展到什么程序?无人联络我,也无人教我要找谁人去问。”就连领取遗物,也是陈太太打电话去警署,三催四请才拿回的,“其他东西不要也没所谓,但最起码,你要交还我们的结婚戒指啊!”
劳工处丶警务处对遗属的爱理不理,如同二次伤害,往其心口再插了一刀。
劳工处有专门小组负责跟进每宗工业意外,小组成员也曾找过陈太,不过对陈太而言,却是相当不愉快的经验。她记得当时与负责的职员的对话是如此的:
“承建商赔了(钱)没有?”“赔了。”“那么,所有程序是否已完结?”“理论上是的。”“那么,我便可以close file(结案)了。”
这样一问一答,恍似机械式丶无感情交流的资讯传递。陈太不明白,何以有关部门如此冷待遗属,仿佛在他们眼中,因工死亡的人的性命轻若鸿毛般。“至少,也应该有人告诉我,政府会做些什么去避免同类事情再发生,而不是任由这件事就此丢淡,不了了之。”
陈太其实另有全职工作,丈夫逝世,经济上不算特别拮据,“有份工,除了经济不成问题,也是精神寄托,起码无太多时间乱想。”她最后补充了一句,“钱不是问题,你即使赔再多的钱,我老公也不能复活。我要的是一个交代丶一个道歉--谁才最应该为我老公的死亡负上责任?”
钱不是问题,你即使赔再多的钱,我老公也不能复活。我要的是一个交代丶一个道歉--谁才最应该为我老公的死亡负上责任?
或许,遗属要的不是“天价”赔偿,而是一个让事件水落石出,令他们释怀的答案。
上文节录自第111期《香港01》周报(2018年5月14日)《人命堆砌的繁华背后 建造业致命意外频生 责任谁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