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改革.施政报告2024|别辜负中央的“充分肯定”
短短两个月,随着中央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敦促香港“锐意改革”,行政长官李家超正式把“勇于改革”提上日程,并且破天荒以“齐改革同发展,惠民生建未来”作为《施政报告2024》的主题。有人期望特首大刀阔斧全面改革、破除利益固化藩篱,也有人认为香港改革必须按部就班、避免影响既得利益,而特首则颇为辩证地表示他会因地因时地制定“破瓶颈、补短板、除障碍”的改革举措——希望他也能同样辩证地理解夏主任所给予的“充分肯定”,带领香港“又破又立”持续改革。
中央始终“充分肯定”
9月20日,夏宝龙在北京会见李家超一行,对于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又形容管治团队“以鲜明的改革理念、实实在在的改革举措,一件事一件事地抓,有力推动特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展现新气象”。这无疑令李家超等人相当鼓舞——此前两个月,夏宝龙见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时首次敦促香港“锐意改革”、“通过改革实现更好发展”,作为“第一责任人”的特首自然面对最大压力,有必要在《施政报告2024》提出改革蓝图——而夏宝龙一番讲话,便被个别媒体演绎为“中央高度评价执政团队”。
然而,夏宝龙的“充分肯定”并非新鲜事。自今年1月开始,他会见个别特区高官时,已经毫不吝惜地表达中央的全力支持;因此,香港更加应该明白中央的用心良苦——
1月10日,夏宝龙会见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一行,对于港府推动香港走出疫情、全力拚经济的进展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5月9日,夏宝龙会见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孙东一行,形容港府推动创科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值得充分肯定”;同日会见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杨润雄一行,也表示港府为了旅游业“作出积极努力,值得充分肯定”,并提醒要在变革中实现大提升。6月13日,夏宝龙会见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一行,对于律政司维护香港法治给予充分肯定。7月23日,夏宝龙会见陈茂波一行,尽管首次要求香港改革,但对于财经系统的努力和成效仍然给予充分肯定。
香港不应沾沾自喜
显而易见,夏宝龙会见不同司局官员所说的“充分肯定”,实际所指向的主体对象都是“特区政府”和“行政长官”,因为他们需要为特区治理负起最主要的责任。而事实上,回归之后,无论行政长官或特区政府表现如何,中央从来都是“充分肯定”的。
远的不说,以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于2013年就任国家主席后每年听取特首述职时的公开讲话为例,即使香港屡次因为深层次矛盾未有妥善破解而引发政治风波和社会动荡,最高领导人都没有对特首或港府表达过任何苛责,而是坚定不移地“充分肯定”——
2014年12月27日,香港刚刚结束为期79天的“占领中环行动”,习近平形容时任特首梁振英带领港府“勤勉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政改,努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法治,保持香港大局稳定”,并且表示“中央对你和特区政府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2019年12月17日,修例风波触发空前的警民冲突和管治危机,习近平对于时任特首林郑月娥的评价仍然相当正面,甚至表示“对你在香港非常时期显示出的勇气和担当,中央是充分肯定的”;2021年1月28日,港府防疫失当导致新冠疫情持续肆虐,但习近平仍然称赞林郑月娥沉着应对多重冲击,最后表示“中央对你和特区政府履职尽责的表现是充分肯定的”。从相关语境来看,习近平对特首和港府的“充分肯定”,是中央对地方政府的基本态度。
改革才能不负重托
中央之所以“充分肯定”,自然有其政治逻辑和政治伦理。第一,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政府管理架构当中,我国实行“首长负责制”,即中央授权地方首长全权管理地方日常事务,所以地方首长就是中央在地方的最高代表,必然得到中央的“充分肯定”,而中央对于地方首长的“充分肯定”,则有助地方首长巩固管治权威、提振团队士气、增强人民信心,对于经历重大管治冲击、社会怨气不断、亟待从由乱到治迈向由治及兴的特区政府尤甚。第二,历史造成陆港认知差异,中央在探索实践“一国两制”过程中形成一种“自我克制”,对于被赋予“高度自治权”的香港特区和拥有着“双首长职能”的行政长官,更加愿意给予更大程度的信任和包容。第三,中央向来重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但通常鲜少公开批评个别官员表现不济,而是概括而论某种劣质歪风、要求各级干部自我革命、遵从问责条例从严治党;但对于并非由中共直接管辖的港澳特区,至今仍未形成一套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问责规范,需要有关当局继续健全行政长官对中央负责制度,并且完善中央对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免机制,令特区治理有责可问。
夏宝龙作为中共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自然要与最高领导人保持一致,所以一再重申中央的“充分肯定”。关键是,除了备受鼓舞之外,特区政府应该如何切实回应中央?有别于陈茂波回港后对“香港要改革”的避而不谈,李家超近月相当明确地发起了“香港要改革”的号召——先是表明必须“守正创新,勇于改革”,后再简述颇具辩证思维的改革理念:第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从而判断甚么改革要由零开始,甚么改革要破瓶颈、补短板、除障碍,甚么改革要固本培元,甚么改革要巩固提升;第二,注意系统观念,把握好当前和长远、全局和局部、宏观和微观的关系;第三,不会为改而改,不会破坏原本成功的基本元素。
李家超将在《施政报告2024》具体交代如何改革,而这也是特区治理能否真正出现拐点的关键。不难看出,李家超花了功夫研究习近平的改革方法论,也正在积极学习掌握唯物辩证法;因此,希望他也能同样辩证地理解夏宝龙所给予的“充分肯定”。毕竟,中央对于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的“充分肯定”,绝不止于某时某刻的“工作评价”,而是时时刻刻的“治理要求”。所以,与其说夏宝龙讲话是“中央高度评价执政团队”,更加不能忽视的是“中央对执政团队提出高度治理期望”,而确立自身权责,将会有助行政长官更好地领导特区政府全面推动治理改革、提高治理水平、发展经济民生,才能不负中央重托。
“又破又立”重建威信
所谓“改革”,即是透过革新制度、重整利益结构;李家超应该颇为熟悉,习近平经常强调改革进程当中必须正确把握“立”与“破”这对辩证关系——既要敢于“破”,更要善于“立”,并要坚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慎防“未立先破、只破不立”。以扰攘多时的计程车与网约车之争为例,运输及物流局决定用多一年时间研究市场供求再处理网约车规管问题,期间推出“的士车队制度”和“司机记分制度”。我们相信当局具备“又立又破”的美好意愿,但如此政策恐怕“未破未立”,因为点对点交通服务的最大问题在于市场封闭导致质素未能追上时代发展和满足公众需求,而本质源于涉及天价利益的传统的士牌照制度从来未被撼动,即历届政府既没有建立全新分配制度(立)以破除利益固化藩篱(破),也没有透过重新调整利益关系(破)以塑造全新出行服务生态(立)——如果运流局始终不愿意触及的士牌主利益,又谈何提供更能符合公众利益的交通服务?
归根究底,香港改革的关键,还是需要好好理解“立”与“破”,才能更好地贯彻中央要求的“稳”与“进”、特首坚持的“守”与“创”、市民期待的“呼”与“应”。改革进程的重中之重,就是透彻认识香港问题本质,从而明确掌握最需要“立”什么和“破”什么,以及需要透过怎样的“破”去促成“立”,又需要“立”些什么去实现“破”。而判断个中“需要”的标准,必然是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习近平早在2022年的七一讲话和中共《二十大报告》要求香港做到两个“破”——“破除利益固化藩篱”和“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正是香港全面改革的核心。作为倡议型媒体,《香港01》提出以“重夺土地供应主导权力”和“完善行政主导治理体系”,作为有效应对两个“破”的两个“立”——而主动报请中央制定《行政长官法》,将《香港基本法》和香港法例所列举的行政长官的权力和职责进行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履行治理重责的可识别性、可操作性、可认受性,则是香港真正启动治理改革的第一步,方可为“破除利益固化藩篱”和“破解深层结构矛盾”提供无可推搪的政治伦理、法理依据和制度建设,重建“港人治港”的治理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