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制度.一|效能今非昔比 政务司长亲自督师能否扭转乾坤?
撰文: 黄舜炀
出版:更新:
“政务司司长”作为特区政府当中地位仅次于“行政长官”的“二把手”,负责督导由行政长官指定的各个决策部门工作,在政策制订和实施过程中担任重要协调角色,所以通常被委派主持一些较高层次的“咨询委员会”和“统筹委员会”。
前政务司司长张建宗离任时,被盘点任内曾经兼任七个范畴合共15个委员会的主席;然而,综观他所主持涉及民生、民政、环保、人口政策、儿童及青年事务、政制及内地事务等等范畴的委员会,每个范畴本就复杂而棘手,更何况要身兼多职,光是不停出席会议恐怕已经难以招架,而且当中有不少与原有组织架构职能架床叠屋,难怪会被外界质疑政务司司长辖下的委员会难以发挥实际作用。
这不禁令人疑惑,这些委员会对于政策的实施到底是“阻力”还是“助力”?如果连“特区二把手”主导的委员会都没有太大效用,其余近500个政府委员会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检视委员会制度”系列报道四之一
详细内容请阅读2021年11月8日出版的第290期《香港01》电子周报《政府委员会制度效能今非昔比 政务司长亲自督师能否扭转乾坤?》。你亦可按此试阅电子周报,阅读更多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