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击】拳手收酬遭抨击 二十世纪初职业拳击合法化历程
最近曹星如争夺奥运拳击入场资格,决战连场,很多人关注,也多人讨论了职业拳击和奥运拳击的分别。其实这两种拳赛都是多年来不断完善赛制,在上世纪初才纳入奥运或成为合法搏击运动。这次我们为大家回顾一场百年前,打了40回合的职业拳赛,以这个案例谈谈美国上世纪初职业拳击历史的演变,也附及同时期奥运拳击的发展。
Wolgast在后来的拳击生涯中赚取了相当惊人的收入,财产包括大量的汽车、赛马场、农场和大量土地,但几年之后,他于1917年被宣布为精神病患者而遭监护起来。在1918年因精神崩溃被送进精神病院,留院一段时间才获得释放。1920年代,加州一家拳击馆的老板允许已退役的Wolgast在自己的拳击馆训练。到了1927年,他再被送往斯托克顿州立医院。1955年4月14日,他死于加州卡马里罗精神病医院,患有心脏病,身无分文。
新组织争取拳击合法化
说回这场经典比赛。在1880年代,职业拳击在美国38个州都是非法活动,各州政府并颁布了“反收酬搏击法”(Anti-Prize Fighting Law,职业拳击在当时称为Prize Fighting)。很多职业拳击都在推广人走法律漏洞的情况下,在秘密或偏远的地点举行。在19世纪末, Amateur Athletic Union(AAU)成立并组织职业拳击,为这项运动争取合法地位和去污名,它们尝试以收酬拳赛和拳击表演赛 (Boxing Exhibtion)这两个分别,来抗辩“反收酬搏击法”。而在1891年的得州,就有惯例一旦有执法人员到拳击赛事现场进行拘捕,观众们就会为拳手缴交罚款,让比赛能够继续进行直到分出胜负。当时在得州很多市级法院陪审团,都不会视这些“罚款金”为酬金而判拳手无罪。
法例更新改善拳击规例
1896年纽约市通过法案(Horton Law),容许在注册的体育俱乐部筹划下,举办有规则和回合限制的“拳击表演赛”,而且这些比赛不可刊登任何广告。这次我们介绍1910年的Wolgast和Nelson的40回合对赛,并不在合法作赛之列,因而两位拳手在赛后遭到起诉。直到1911年,Frawley Law颁布才让职业拳击晋身为合法赛事,但要受到国家机构监管,并且在赛事其间要有医疗保障和遵守指定规则。有鉴于法例通过后仍然有拳手因作赛而死,所以1920年颁行更严厉的Walker Law,对职业拳赛提出更高门槛规范。
【点击看当年的宣传品或照片】(以下图片来自Boxrec)
1996年,Ad. Wolgast对战Nelson这场比赛被《Ring》杂志选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比赛第19名。当年比赛翌日一篇报道描述了这场战斗有多残酷,曾经看过Nelson比赛的人宣称他们从未见过他这样狼狈不堪,并困在擂台内一直坚持了40个回合。
补充一点的是,另一个范畴的奥运拳击,早于公元前668年的古希腊奥运已纳入赛程。而在现代奥运中,1904年于美国圣路易举办的第3届夏季运会上拳击正式成为赛事项目,其后虽然一度中断,但1920年再次纳入奥运项目,成为比赛项目至今。
参考资料
Mark Dyreson, Jaime Schultz :《American National Pastimes - A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