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政?】不戴耳机播片打机“须约束” 中国地铁17项新禁制清单
要数地铁内最令人讨厌行为,开手机喇叭打机、听歌甚至煲剧绝对位列十大。内地近日就发布使用交通工具新规定,不准乘客“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杜绝扰人行为。
中国交通运输部这项《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列明影响营运安全的10类被禁止行为,以及影响秩序的7类须约束行为,详情如下:
10类被禁止行为:
一)拦截列车,在列车车门或站台门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
二)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三)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四)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五)向轨道交通线路、列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六)损坏车辆、站台门、自动售检票等设备,干扰通讯讯号、视频监控设备等系统
七)损坏、移动、遮盖安全标志、监测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
八)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
九)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推挤、嬉戏打闹
十)影响营运安全的其他行为
7类须约束行为:
一)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
二)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
三)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四)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单车),使用滑板、溜冰鞋
五)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六)随地吐痰、便溺、乱吐香口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
七)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
这套规定将于明年(2020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新规定只列明不遵守规范的人,会由有关部门处理,没有提及罚则。但根据2018年7月1日生效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做出危害或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可以对个人处以5000元(人民币,下同)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知今次新规定罚则是否相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