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共享|向校园欺凌说“不”的关键是什么?

撰文: 校园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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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创知中学校长、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华南师范大学港澳台教材综合研究基地客座教授黄晶榕博士。

近日,世界范围内持续发生骇人听闻的校园欺凌(School bullying)事件,各大传媒争相报导,引起社会各界再次对这“老、大、难”问题的关注。惟过往社会各界对校园欺凌问题的讨论,最终都归因于以下几个成因:其一,个别学童的性格冲动易怒;其二,家长缺乏管教或管教不当;其三,教师缺乏培训故处理不当;其四,媒体与电子网络鼓吹暴力;其五,网络行为成本低、隐蔽性高。惟笔者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不同时期公布的《学生能力国际评估计划》报告,比较过不同国家或地区校园欺凌数字的高低可见,校园欺凌除了受学童、家长、媒体和网络此类难以控制的因素影响外,决定性的成因往往在于“政府政策”与“学校责任”。

从OECD于2017年公布的全球调查得知:香港年约15岁的学生中,多达32%在一个月内遭受过至少数次欺凌,情况在54个受访地区中最为严重,较经合组织33个成员国或地区的平均比率19%高出近一倍,也远高于新加坡的25%、中国内地的23%和中国台湾的11%(全球最低)。而根据《香港01》(2018)、《明报》(2019)和《SCMP》(2019)于2018-2019年间多项本地调查显示,曾有34%-38%不同年龄的本地学生遭受过校园欺凌。由此可见,香港特区校园欺凌问题严重乃是不争的事实。

一直以来,香港特区教育局宣称对校园欺凌采取“零容忍”,具体政策措施包括:第一,提供指引,协助学校建立反欺凌校本政策;第二,推行反欺凌运动,建立和谐关爱校园;第三,提供教学资源及进行教师培训(参阅2023年5月24日香港立法会文件)。而台湾地区教育部门则颁布《校园欺凌防制准则》(2012)及详细指引(2018),以行动落实政策,明确规定学校必须做到以下五点:第一,强制学校必须在24小时内向教育当局通报所有校园欺凌疑似个案;第二,政府设立欺凌举报专线及网点,并指令学校必须严肃跟进调查投诉案件;第三,学校必须成立包括校长在内的反欺凌专责小组,收到投诉后必须在三天内举行会议并展开调查,及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投诉人及教育当局作出书面交代;第四,设立第三方监察机制,确保投诉案件能及时调查并妥善处理;第五,推行校本反欺凌宣传、教育和教师培训工作。

综上所见,从反校园欺凌的效果看来,台湾地区的经验的确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当地教育部门对相关问题非常重视及有责任担当,又能针对事情关键制定相应政策,把反欺凌的主要责任落实到学校与教师身上,并有适切的支援系统和监察机制配合,结果大大降低了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创知中学校长黄晶榕博士。

作者:创知中学校长、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华南师范大学港澳台教材综合研究基地客座教授黄晶榕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