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公署强烈谴责许智峰涉违“起底”罪 吁市民勿响应提供资料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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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强烈谴责许智峰公然在网上发布帖文,在没有相关人士同意下,披露法官、检控官和执法人员个人资料,并呼吁公众向他提供有关人员的进一步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强调,许智峰相关行为可能构成违反《私隐条例》的“起底”罪行,公署予以强烈谴责。
私隐专员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属严重罪行,上载或转载“起底”讯息都会干犯“起底”罪行。若公众人士响应一些网上呼吁“起底”的行动,而在没有当事人同意下披露他们的个人资料,也可构成“起底”罪行,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五年。
公署呼吁公众人士切勿响应相关帖文,对所列出的人员进行“起底”,或提供其他人员的个人资料。
特区政府今日早上亦发声明强烈谴责逃犯许智峰公然要求外国对特区法官及司法人员、检控官、执法人员和其他公务人员实施所谓“制裁”,并呼吁公众对有关人员进行“起底”。政府认为许智峰的行为不止可能妨碍司法公正,亦可能构成企图干犯《香港国安法》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