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选举|巡视选举主任办 陆启康:为开展提名期准备就绪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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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区议会一般选举提名期明天(17日)展开。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陆启康今日(16日)到访位于中西区民政事务处的选举主任办事处,实地了解接收提名表格的流程,及视察场地的准备情况。陆启康指,十八区的各个选举主任办事处的各项安排已准备就绪,工作人员会确保明日展开接收提名表格的工作能顺利进行。

另外,陆启康早于本月3日为选举主任举行简介会,强调选举主任的重要角色及职责,提醒选举主任必须根据相关选举法例和选举活动指引处理选举工作,以确保是次选举在公开、公平和诚实的情况下进行。

区议会地方选区选举和地区委员会界别选举的获提名人士必须为年满二十一岁的地方选区已登记选民。他们亦必须在紧接提名期前的三年内通常在香港居住。而欲参加地区委员会界别选举的人士,须获得有关地方行政区的每个地区委员会,即分区委员会、地区扑灭罪行委员会和地区防火委员会(“三会”)最少三名、但不多于六名委员,以地区委员会界别选民的身分签署同意提名;而每名地区委员会界别选民,可就其所属的地方行政区地区委员会界别,提名不超过该界别须选出的议员数目的候选人。地区委员会界别的候选人无须为“三会”委员。

地方选区选举方面,欲参选人士须获得有关区议会地方选区最少50名但不多于100名的已登记选民的签署同意提名外,同时亦须获得有关地方行政区的每个地区委员会最少三名,但不多于六名委员,以地区委员会界别选民的身分签署同意提名。每名区议会地方选区选民只可在其所属区议会地方选区提名一名候选人,但若其同时为某地区委员会界别的选民,则可以其地区委员会界别选民的身分,在所属的地方行政区的每个区议会地方选区提名一名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