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释放涉违国安法被捕者诉求 邓炳强:不能因是传媒大亨享特权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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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指,有海外媒体及政客建议释放在本港因国安法被捕人士,并撤销他们的控罪,认为有关主张并不公平,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身份,例如是传媒大亨而享有特权,任何人不能凌驾法律之上,如果这些人违法,应该受法律制裁,最终是否无罪释放,由法庭裁决。

欧洲议会6月15日通过决议案,要求香港政府立刻释放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和其他因《香港国安法》被定罪或羁押的人士;英国国会“跨党派香港小组”也要求释放黎智英。此外,根据无国界记者,来自42个国家的116名传媒人士联署支持黎智英,呼吁撤销针对黎智英和其他驻港记者的指控。

邓炳强指任何人亦不能凌驾法律之上。(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对于有人指控《香港国安法》损害本港人权利和自由,邓炳强今日(11日)在律师会举办的论坛上表示,作为保安局局长,他有责任澄清,以免有商界人士被这些传言误导,强调执法部门都是基于证据,按法律进行,所有行动都必须遵守国安法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在执法过程中坚守法治。

他表示,《香港国安法》不影响香港居民行使基本自由和权利,包括批评政府政策或官员决定,亦不影响资讯自由,学术自由,以及政策研究,及一般商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