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李家超:最迟明年一定立法 与国安法共只涵盖11个罪类

撰文: 陈葆琳
出版:更新:

《基本法》23条立法如箭在弦,上任快一周年的特首李家超接受《中通社》专访表示,立法工作已定立时间表,最迟明年一定要立法,又指《港区国安法》与23条一共只涵盖11个罪类,比起外国针对维护国安的广泛法律是“小巫见大巫”。

特首李家超指,《基本法》23条立法工作已定立时间表,最迟明年之前一定要立法。(资料图片/张浩维摄)

立法“真正长治久安地管用”

特首李家超接受《中通社》专访表示,已就《基本法》23条立法工作定立时间表,一定会其任期内定立,今年或最迟明年一定要立法。他指,希望《基本法》23条立法各方面都考虑周全,“真正长治久安地管用”,是一条成功的法律。他形容,立法不只是责任,亦要达致目的和希望得到的效果。

李家超续指,《基本法》23条要参考所有管用的方法,再判断如何套在香港使用,提及网络世界出现的新手法,令很多过去法律已更新,如英国近日提出新的维护国安的法律。他指,新变化亦让政府对于国安风险的处理有不断的演变和要求。

指国安法加23条比起外国国安法律“小巫见大巫”

他表示,每个国家及地方的国家安全法都很严格,因为对付的敌人是国家级非常高超的高手,提及“美国的法律很强、很多”,并称《基本法》23条涵盖7个罪类、《港区国安法》涵盖的4个罪类,两者不重叠共有11个罪类,比起外国针对维护国安的广泛法律是“小巫见大巫”。

香港国安法实施将满三周年,李家超认为社会大环境恢复平静,但依然有暗流涌动,他重申要小心国安风险在各个领域酝酿。他从宏观分析,一些国家要针对中国,会有人想要香港不成功,达到他们的政治目的,让国家受压制,“有人在犯法的红线之下做破坏性工作,一向都有发生,只是程度不同,所以要一直警惕。”

至于应该如何防范国安风险,李家超从三个领域分析:一是警惕意识形态的影响;二是警惕破坏力量;三是破坏力量会用一些幌子,以一些所谓的意见,意图挑拨矛盾、制造冲突。他提醒这些都是2019年“黑暴”时的惯用手法,破坏力量会无端找到一些苗头借口,制造一些假像、推动一些舆论,营造一些气氛,从而达成破坏目的。